
房子贈予子女,未過戶,父母還有處置權嗎

2021-07-26 23:43
房地產知識
精選回答
俗話說,可憐天下父母心。很多夫妻因感情破裂離婚時,首先想到的是孩子。一些夫妻會通過簽訂協議將名下的房屋贈與子女,希望子女未來的生活過得更好一點。家住游仙區的王歡和劉強便是如此??啥藚s怎么也沒有想到,他們的這份“苦心”,換來的卻是和兒子的一場官司。那么,房子贈予子女,未過戶,父母還有處置權嗎?
案件回放
事情要從2010年說起。2010年4月22日,劉強與綿陽某公司簽訂了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從該公司購買位于綿山路的房屋一套。后案涉房屋辦理商品房預告登記,預告登記上載明:時任妻子王歡對案涉房屋享有50%份額。2010年5月11日,案涉房屋因按揭貸款辦理抵押登記。2020年4月,案涉房屋抵押貸款全部結清。
可是,就在貸款還清的第二個月,也就是2020年5月,王歡向經開法院起訴離婚。同年7月,法院做出民事調解書,對案涉房產作出處理。
民事調解書大意為:“位于綿陽市綿山路的房屋,由夫妻雙方共同贈與婚生子小偉,在該商品房辦理產權證時,小偉可以主張二人協助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劉強在世期間享有該房屋永久居住權。”
劉強和妻子離婚后不久,2021年3月,兒子小偉起訴至游仙法院,請求判令確認房屋歸自己所有,且要求父母協助辦理過戶手續。對此,作為父親的劉強表示,小偉須在自己有生之年,每年探視兩次以上方可得到贈與的房產?!拔夷鼙WC此房產他是唯一的產權持有人,但我現在擁有此房屋的永久居住權,應該在我百年之后才徹底完成贈與房屋的行為?!眲娬f。而王歡則表示同意兒子的訴求。
法院審理
庭審中法院查明,案涉房屋目前尚未辦理產權證書(即尚未登記在二被告名下)。
房子贈予子女,未過戶,父母還有處置權嗎?法院審理認為,依照相關規定,劉強雖與相關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但因尚未辦理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二被告尚未取得案涉房屋的所有權。同時,法院2020年7月作出的民事調解書中,涉及案涉房屋的內容系二被告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購買的房屋對兒子小偉進行贈與,但該贈與行為并不能產生物權變動的效力,調解書未明確載明該房屋歸小偉所有;在二被告未履行贈與義務的情況下,小偉僅可按照贈與法律關系主張權利,并不能主張該房屋歸其所有。
綜上,法院判決駁回原告小偉的全部訴訟請求。(本文人物均為化名)
案件回放
事情要從2010年說起。2010年4月22日,劉強與綿陽某公司簽訂了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從該公司購買位于綿山路的房屋一套。后案涉房屋辦理商品房預告登記,預告登記上載明:時任妻子王歡對案涉房屋享有50%份額。2010年5月11日,案涉房屋因按揭貸款辦理抵押登記。2020年4月,案涉房屋抵押貸款全部結清。
可是,就在貸款還清的第二個月,也就是2020年5月,王歡向經開法院起訴離婚。同年7月,法院做出民事調解書,對案涉房產作出處理。
民事調解書大意為:“位于綿陽市綿山路的房屋,由夫妻雙方共同贈與婚生子小偉,在該商品房辦理產權證時,小偉可以主張二人協助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劉強在世期間享有該房屋永久居住權。”
劉強和妻子離婚后不久,2021年3月,兒子小偉起訴至游仙法院,請求判令確認房屋歸自己所有,且要求父母協助辦理過戶手續。對此,作為父親的劉強表示,小偉須在自己有生之年,每年探視兩次以上方可得到贈與的房產?!拔夷鼙WC此房產他是唯一的產權持有人,但我現在擁有此房屋的永久居住權,應該在我百年之后才徹底完成贈與房屋的行為?!眲娬f。而王歡則表示同意兒子的訴求。
法院審理
庭審中法院查明,案涉房屋目前尚未辦理產權證書(即尚未登記在二被告名下)。
房子贈予子女,未過戶,父母還有處置權嗎?法院審理認為,依照相關規定,劉強雖與相關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但因尚未辦理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二被告尚未取得案涉房屋的所有權。同時,法院2020年7月作出的民事調解書中,涉及案涉房屋的內容系二被告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購買的房屋對兒子小偉進行贈與,但該贈與行為并不能產生物權變動的效力,調解書未明確載明該房屋歸小偉所有;在二被告未履行贈與義務的情況下,小偉僅可按照贈與法律關系主張權利,并不能主張該房屋歸其所有。
綜上,法院判決駁回原告小偉的全部訴訟請求。(本文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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