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跳單——跳過中介購買房產(chǎn),中介費該付嗎

2021-06-07 19:17
房地產(chǎn)知識
精選回答
去年6月,原告房產(chǎn)中介公司帶被告蔣某去某小區(qū)看房,并簽訂看房確認單一份,確認被告委托原告找房。雙方約定,為保障交易安全,被告同意自本確認書簽訂日起1年內(nèi)不得以被告本人或其親戚朋友名義私下就原告帶看的房屋達成買賣關系,否則被告應向原告支付按上述房屋報價計算的中介服務費。
后原告數(shù)次幫被告尋找房源并帶其看房。一段時間后,原告發(fā)現(xiàn)被告已私下與原告帶看房屋的房主完成了交易。原告認為,被告的行為屬于跳單,違反了雙方的約定,侵害了原告的合法利益,因此訴至常熟法院,要求被告支付中介服務費22000元。
后經(jīng)法院協(xié)調(diào),雙方達成庭外和解,被告支付原告中介服務費5000元,原告向法院申請撤訴。
【法官說法】民事主體從事民事行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本案中,原告中介公司帶被告蔣某看房時與其簽訂《看房確認單》,約定房屋信息是被告蔣某首次從原告中介公司處獲取,如果今后房屋成交,被告將按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支付傭金。因此,《看房確認單》應當認定原告與被告之間形成居間合同關系。后被告違反該約定,私自購買相關房屋,構(gòu)成違約,應當按照《看房確認單》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后原告數(shù)次幫被告尋找房源并帶其看房。一段時間后,原告發(fā)現(xiàn)被告已私下與原告帶看房屋的房主完成了交易。原告認為,被告的行為屬于跳單,違反了雙方的約定,侵害了原告的合法利益,因此訴至常熟法院,要求被告支付中介服務費22000元。
后經(jīng)法院協(xié)調(diào),雙方達成庭外和解,被告支付原告中介服務費5000元,原告向法院申請撤訴。
【法官說法】民事主體從事民事行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本案中,原告中介公司帶被告蔣某看房時與其簽訂《看房確認單》,約定房屋信息是被告蔣某首次從原告中介公司處獲取,如果今后房屋成交,被告將按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支付傭金。因此,《看房確認單》應當認定原告與被告之間形成居間合同關系。后被告違反該約定,私自購買相關房屋,構(gòu)成違約,應當按照《看房確認單》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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