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公司未交租金也不退還商鋪,法院依法判決解除商鋪租賃合同
房產問答2020-07-15 22:39
房地產知識
精選回答
“北京某咨詢公司玉林分公司既不交租金,也不退出承租場地,嚴重影響了我們企業的經濟效益,員工工資要發,銀行貸款要還,再這樣拖延下去,企業如何生存。”玉林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代表心急如焚,向玉州區法院的主辦法官訴起苦來。近日,法院經過審理后,鑒于為企業發展提供良好的營商環境,依法判決解除雙方商鋪租賃合同。
主辦法官陳斌接案后,經初步審查,承租方系北京某咨詢公司玉林分公司,于2018年5月開始承租玉林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近600平方米的一二層商鋪,開始時能按時交納租金;后來,因公司業務涉嫌違法被公安機關暫時查封(涉嫌違法事項,2018年底已處理完畢),導致從2019年初起一直未經營,也未交納租金,更不退還承租的租賃物,嚴重影響了玉林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的正常經營活動。多次溝通無果,玉林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于今年1月訴至玉州區法院。
由于北京某咨詢公司玉林分公司已多月不經營,也沒有人留守,而玉林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也沒有北京某咨詢公司的聯系方式,相關訴訟材料必須及時送達北京某咨詢公司及其玉林分公司,才能進行下一步的調解、開庭等一系列訴訟活動。主辦法官通過“企信寶”網上查詢功能,查詢到北京某咨詢公司的聯系方式后與其聯系,說明法律責任并讓其提供其下屬公司玉林分公司責任人新的聯系方式,督促兩公司盡快到法院領取法律文書或提供送達地址。
在庭審中,北京某咨詢公司同意解除租賃合同,但因其玉林分公司沒有派人參與訴訟,當場未能達成調解結果。
庭審后,主辦法官又多次與北京某咨詢公司及其玉林分公司的人員溝通,發現其并無協商解決的意愿,于是依法作出判決,解除玉林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與北京某咨詢公司及其玉林分公司的商鋪租賃合同關系。

主辦法官陳斌接案后,經初步審查,承租方系北京某咨詢公司玉林分公司,于2018年5月開始承租玉林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近600平方米的一二層商鋪,開始時能按時交納租金;后來,因公司業務涉嫌違法被公安機關暫時查封(涉嫌違法事項,2018年底已處理完畢),導致從2019年初起一直未經營,也未交納租金,更不退還承租的租賃物,嚴重影響了玉林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的正常經營活動。多次溝通無果,玉林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于今年1月訴至玉州區法院。
由于北京某咨詢公司玉林分公司已多月不經營,也沒有人留守,而玉林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也沒有北京某咨詢公司的聯系方式,相關訴訟材料必須及時送達北京某咨詢公司及其玉林分公司,才能進行下一步的調解、開庭等一系列訴訟活動。主辦法官通過“企信寶”網上查詢功能,查詢到北京某咨詢公司的聯系方式后與其聯系,說明法律責任并讓其提供其下屬公司玉林分公司責任人新的聯系方式,督促兩公司盡快到法院領取法律文書或提供送達地址。
在庭審中,北京某咨詢公司同意解除租賃合同,但因其玉林分公司沒有派人參與訴訟,當場未能達成調解結果。
庭審后,主辦法官又多次與北京某咨詢公司及其玉林分公司的人員溝通,發現其并無協商解決的意愿,于是依法作出判決,解除玉林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與北京某咨詢公司及其玉林分公司的商鋪租賃合同關系。
本網頁內容由用戶提供,不代表本網站觀點。本網站不對上述內容的真實性和時效性負責,如您認為需要修改或刪除,請聯系我們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