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照海景假日小區物業費從0.38元漲到0.58元,住建局房產辦稱合法漲

2020-03-16 11:41
房地產知識
精選回答
物業費收取標準到底是多少?市民稱小區物業費上漲過多;住建局稱業主大會已經通過,符合法律規定。
3月7日,家住嵐山區海景假日小區的劉先生反映,該小區物業費從0.38元漲到0.58元,他認為不合理。
“物業在小區微信群里發的通知,說物業費從今年1月份開始漲,這幾個月打折,按0.41元收取。”3月11日,劉先生說。
記者聯系到嵐山區住建局房產辦,工作人員介紹:“1月9日,該小區召開了業主大會,按照法定程序,重選了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對物業收費等相關情況進行了說明、投票,獲得通過后,在小區進行了公示。從1月份開始按照新的標準收取物業費,收費是合法的。”
2018年7月1日起施行的《山東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中規定:因政府指導價變動需要調整普通住宅前期物業公共服務費標準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政府指導價變動范圍內作相應調整。
因服務成本變化需要調整普通住宅前期物業公共服務費標準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真實、完整的物業服務成本向業主公開,并經專有部分面積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書面同意。
3月7日,家住嵐山區海景假日小區的劉先生反映,該小區物業費從0.38元漲到0.58元,他認為不合理。
“物業在小區微信群里發的通知,說物業費從今年1月份開始漲,這幾個月打折,按0.41元收取。”3月11日,劉先生說。
記者聯系到嵐山區住建局房產辦,工作人員介紹:“1月9日,該小區召開了業主大會,按照法定程序,重選了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對物業收費等相關情況進行了說明、投票,獲得通過后,在小區進行了公示。從1月份開始按照新的標準收取物業費,收費是合法的。”
2018年7月1日起施行的《山東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中規定:因政府指導價變動需要調整普通住宅前期物業公共服務費標準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政府指導價變動范圍內作相應調整。
因服務成本變化需要調整普通住宅前期物業公共服務費標準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真實、完整的物業服務成本向業主公開,并經專有部分面積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書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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