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簽合同買賣關系成立嗎,沒簽合同違約金成立嗎算不算違約

2019-12-02 21:57
房地產知識
精選回答
簽合同
案例回放:
原告程某某與被告孫某某系朋友關系。自2018年9月初起,原告向被告供應混凝土,至9月底結束。2018年10月12日,被告就拖欠貨款向原告出具欠條一張,載明:今欠程某某工程材料款2.6萬元整,大寫:貳萬陸仟元整,一周內結清。后經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故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2.6萬元及逾期付款違約金。
法院判決:
庭審中,原告出具了被告簽字確認的《收貨單》原件6份及《欠條》1份,法院查明事實后,判決被告孫某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原告程某某貨款2.6萬元及逾期付款違約金。
律師解析: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當事人之間沒有書面合同,一方以送貨單、收貨單、結算單、發票等主張存在買賣合同關系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以及其他相關證據,對買賣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認定。對賬確認函、債權確認書等函件、憑證沒有記載債權人名稱,買賣合同當事人一方以此證明存在買賣合同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之規定,當事人之間沒有簽訂書面合同的,以送貨單、收貨單、結算單等證據可以主張存在買賣合同關系。
律師點評:
在買賣合同關系中,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數額支付貨款。本案中原被告之間雖未簽訂買賣合同,但是債權債務關系明確,被告應按照欠條載明的金額及期限向原告給付貨款。因被告未按照約定給付貨款,存在違約行為,應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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