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買房子要注意什么事項?優惠沒看清就交定金,買房反悔遇難題

2019-11-07 22:20
房地產知識
精選回答
買房子要注意什么
開發商不講誠信,我要求退還為兩個兒子買房繳納的定金被拒絕,希望記者能幫忙協調處理。(楊爹)
楊爹告訴全媒體幫辦記者,他今年已經70多歲了。因兒子的熟人與位于臨港新區的某樓盤置業顧問是朋友,該置業顧問8月份告訴兒子熟人,稱介紹人到該樓盤買房子可享受8000元每戶的信息費。
因兩個兒子正好都需要買房子,于是楊爹就到該樓盤繳納了每戶1萬元的定金。但令楊爹沒有想到的是,交完定金不久,樓盤銷售人員表示,因為楊爹兩個兒子之前都到樓盤看過并有登記,所以不屬于新介紹的客戶,因此要取消信息費。后經協調,開發商愿意支付一套房屋的信息費8000元。對此楊爹表示不能接受,提出要全額退還所交付的兩套房屋的定金。
11月5日上午,幫辦記者和楊爹一起來到臨港新區該樓盤的營銷中心。一名姚姓銷售經理告訴幫辦記者,在熟人介紹到樓盤了解情況并提出申請之前,楊爹的兒子兒媳就到該樓盤的營銷現場了解過情況。根據相關規定,此類情況不屬于新介紹客戶買房子,因此不能享受信息費。但公司出于誠心,還是愿意支付一套房屋的信息費。至于楊爹提出的退還定金,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支付定金的單位或個人違約,定金不予退還。
楊爹對此表示不服,堅持要求全額退還2萬元定金,并分別對接了12345公眾服務熱線及岳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當天上午,岳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新港分局工作人員也趕到了協調現場。市場監管工作人員表示,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楊爹代表購房方單方面違約,定金確實可以不予退還。但鑒于其年歲較大,建議開發商從人文關懷的角度,協調解決楊先生的訴求。開發商方面表示同意協商處理。
買房子要注意什么事項?繳納定金是一項很嚴肅的事情,“定金”和“訂金”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市民在辦理買房子相關業務時,一定要經過深思熟慮,分清兩者的區別后再做決定,因為一旦簽字,則表示認同合同或協議上的條款,屆時想要反悔則很難有法律依據,從而導致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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