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經房東同意發布房源信息,房產中介違規發布售房廣告被罰

2019-08-02 16:31
房地產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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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張貼小廣告被查處的情況屢見不鮮,但因未經授權發布的售房廣告被處罰,尚屬罕見。昨天,記者從城中區城管部門獲悉,近日,執法人員巡查至文興路時發現,一家房產中介未經房主同意,違規發布兩條房源信息,城管部門對該中介機構處罰1萬元。這是城管部門查處此類違規情況的首例案件,進一步凈化二手房交易市場。
據個人房源網了解,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同意柳州市開展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批復》等文件精神,從2017年起,市住建委將城鄉建設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共235項移交到了市城管執法部門,涉及建筑、房地產和市政公用三大類。
7月16日上午,城中區城管執法人員巡查至文興路廣西柳州正心房產經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正心房產公司)發現,門面外墻上張貼一則手寫的售房廣告,上面發布有6條房源信息。城管執法人員對這一情況進行拍照、攝錄取證。經檢查,正心房產公司發布的房源信息,有4條與房主簽訂了售房委托書,有兩條未經房主授權。
執法人員表示,依據《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房地產經紀機構與委托人簽訂房屋出售、出租經紀服務合同,應當查看委托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權屬證書,委托人的身份證明等有關資料,并應當編制房屋狀況說明書。經委托人書面同意后,方可對外發布相應的房源信息。違反此規定,房地產經紀機構擅自對外發布房源信息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記入信用檔案,取消網上簽約資格,并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鑒于該中介機構違規情節輕微,其負責人主動整改并接受調查處理,城管部門對其處罰1萬元。昨天,記者聯系該中介機構負責人石先生,他表示,此前并未了解相關法律規定,經過執法人員的宣傳教育,今后將依法發布售房等相關信息。
針對二手房交易市場出現的出售抵押房產、一房多賣等亂象,城中區城管執法局局長劉挺表示,城管部門將按照住建部倡導的城市管理“721工作法”,即70%的問題用服務手段解決,20%的問題用管理手段解決,10%的問題用執法手段解決,變被動管理為主動服務,變末端執法為源頭治理,及時有效地處置各類城市管理問題。面對二手房交易市場出現的亂象,執法人員從源頭把關,避免消費者因購房信息不實而上當受騙。下一步執法人員還將主動作為、服務先行、執法嚴查,為市民群眾優化消費及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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