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建房糾紛折射的是什么?鄰居因蓋房起糾紛找哪個部門管

2019-06-28 22:37
房地產知識
精選回答
據《岳陽晚報》6月25日報道,汨羅市三江鎮洪源洞村的張老漢于2017 年拿到《村民建房用地許可證》,籌措資金后雇請施工隊進場施工,結果遭遇鄰居余某三番五次阻工,前不久更是拉來碎石堆在建房運送材料的必經之路上。
兩家人不僅因此爭執不斷,更曾因此大打出手致使張老漢的妻子受傷。從張老漢及其家人反映的情況來看,余某的行為極盡潑皮無賴之能事。而從幫辦記者對接鎮村干部時了解的情況來看,余張兩家曾在土地兌換調整時產生了矛盾,余某的無賴耍潑行為事出有因。
事實上,解決這個糾紛并不難。雖說張余兩家友好協商解決問題是最好的辦法,但鎮村干部表示,“已經組織多次協調,并沒有什么效果”。筆者認為,這是因為他們沒有找準問題的癥結所在,抑或是不愿意“得罪人”。因此,此事折射出的是當地鎮村干部的無能或是不作為。
他們所表示的“將繼續組織雙方進行協調,盡力化解矛盾”,也不過是繼續耗時間而已,耗到矛盾激化到更嚴重,或是耗到其中一家甘愿自身受損而妥協。
房產網注意到,就目前的情況來看,張老漢取得的是合法的建房手續,讓其拆掉是不可能的。因此,鎮村干部必須首先了解清楚余某耍潑的真實原因及訴求。既然在土地兌換調整時余某與張老漢的哥哥產生了矛盾,那么兌換調整時是否做到了公平公正?
如果沒有,那么當時兌換調整拍板的村組負責人必須為此買單,由村組對余某進行包括但不限于重新調整土地或是資金補償在內的合理補償,同時對拍板人作出相應處罰;如果已經做到了公平公正,那余某則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余某與張老漢哥哥的糾紛無論如何也不能讓張老漢為此遭受損失,余某的行為很明顯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權益以及尋釁滋事。
張老漢已多次向公安機關和村鎮求助,多次協調未果的情況下,完全可以向法院起訴,“掃黑除惡”難道不打擊此類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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