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歸集和使用,房屋“養老金”專款專用

2019-01-07 06:26
房地產知識
精選回答
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上街宣傳房屋“養老金”專款專用,向市民宣傳普及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歸集和使用的相關知識。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俗稱房屋“養老金”,是指業主、開發建設單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單位交存的,專項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的一筆資金。11月30日下午,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在萬達東街舉行宣傳活動,向市民宣傳普及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歸集和使用的相關知識。
根據2016年底修訂并實施的《柳州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未配置電梯的物業,交存數額為專有部分建筑面積每平方米50元;配置電梯的物業,交存數額為專用部分建筑面積每平方米70元。地下車位根據地上建筑物是否有電梯通到該層,按有無電梯的住宅標準交存,有電梯70元/平方米,無電梯50元/平方米。售后公有住房無電梯按售房款的20%計提,有電梯按30%計提。
目前,我市已有多個居住小區,按照《辦法》的相關規定申請使用了維修資金,對小區的電梯等共用設施及時進行了維修,改善了人居環境,有效發揮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作用,房屋使用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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