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子女在天津購房可以提取父母在菏澤的住房公積金嗎

2019-01-04 05:56
房地產知識
精選回答
近日,牡丹區一位在天津工作的市民張先生來電咨詢說,自己想在天津購買住房,需要向銀行貸款,想借助父母在菏澤繳納的公積金,請問子女可以合法提取他們的公積金嗎?具體要辦哪些手續?
菏澤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人答復說,根據《菏澤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進一步規范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的通知》文件的有關規定,購買商品自住住房,可提取職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
根據張先生欲在天津購房及父母均在菏澤市工作并一直正常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實際,他作為子女,可以申請提取其父母的住房公積金,但要具備一定的條件才行,首先其父母必須是在我市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其次,其父母在我市沒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在具體辦理手續方面,張先生及其父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天津當地住建或房管部門備案且合同簽訂之日在三年內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2、國家稅務部門監制“天津增值稅普通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3、同一戶主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不在同一戶口的需提取人本人現場簽署“直系親屬關系聲明”;
5、提取人身份證和銀行卡(與中心合作銀行的一類卡)原件;
6、提取人本人不便親自辦理的可由代辦人代辦。代辦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申請提取款項仍撥付提取人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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