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課老師申請危房改造補貼被拒,村委會稱因不符合條件不能享受

2018-12-16 01:24
房地產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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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同村一些村民的危房可享受危房改造政策,并得到了相應的補助。我老家的房屋千瘡百孔,卻不能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我實在想不通!”11日,家住渠縣豐樂鎮茅灘村4組的代課老師李明山求助。記者隨后幫忙打探得知,他不符合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條件。
反映:老屋搖搖欲墜無法住人
據64歲的李明山介紹,1980年,他家在麻桿河小巖口(小地名)下面新建了磚木結構的房屋,作為婚房。因當時經濟困難,房屋的檁子、椽子是用小木料拼湊而成,隨著時間的推移,房屋木質結構部分腐蝕嚴重。現在,一間正房搖搖欲墜,屋頂千瘡百孔,墻壁破爛不堪,感覺房屋隨時有垮塌的可能,家人居住都十分害怕。
“每逢下雨天,我們就用塑料桶、塑料盆等容器接水,如不及時更換容器,溢出的水還會流到樓下,屋里非常潮濕。天晴后,家人又得趕緊把衣服、被褥等拿到院壩里翻曬,不然就會發霉。”李明山無奈地說,“我和老伴在這樣的房子里根本無法居住,只好這里住幾天,那里住幾天。”
李明山稱,他在農村代課34年,戶籍已轉入了豐樂鎮社區,現在靠每月領取的840多元社保金維持家生活。59歲的妻子因腳部患病多年,行走極其不便。他29歲的兒子在達城有一套48平方米的小戶型,老兩口偶爾為“躲雨”無奈到兒子家小住幾日。但這不是長久之計,一旦兒子成家立業,小戶型就容納不了老兩口,唯一的辦法是將老屋翻建,他們才有一個穩定的“窩”。
李明山說,他收入有限,無力翻建老屋,聽說渠縣出臺了危房改造政策,不知道他家能否享受?
核實:不符合條件不能享受
李明山反映情況是否屬實?記者與渠縣豐樂鎮茅灘村村委會取得聯系。該村村黨支部書記譚國凡就李明山家基本情況和危房改造政策向記者作了詳解。
譚國凡根據村委會掌握的情況介紹,李明山系代課教師,其戶籍轉入社區屬于非農,每月享有社保養老金;其女兒是人民教師,兒子在達城有住房,只有其妻戶籍還在茅灘村,并且他們夫妻多年沒在農村生產生活,只是偶爾回老家住一兩天。
譚國凡證實,今年渠縣出臺了危房改造政策,以解決農村四類人員優先的原則,同時延伸到非貧困戶人員家庭。經申請、審批符合條件的,系C級危房維修驗收合格后,政府有1.7萬元的補貼;D級危房重建驗收合格后,政府有2萬元補貼。危房改造審批的程序:本人提出書面申請遞交村委會,村上再上報到鄉級扶貧辦,鄉扶貧辦將申請轉交到三匯鎮建設所。三匯鎮建設所派人入戶調查后,把初審合格人員名單交給村民小組召開會議,會議通過后再召開全村村民代表大會,會議通過后公示7天無異議的,上報鎮政府審核,鎮政府審核后上報縣住建局終審。終審后下發給三匯建設所復查,復查合格便定案。
據悉,2018年1月,李明山沒有遞交書面申請,直至7月24日才向村委會申請。當時,工作人員向李明山解釋,因接收書面申請、現場勘查、入戶調查、召開村民代表大會等各環節工作已經結束,叫他2019年及時遞交書面申請,但李明山執意不聽勸說。
另據譚國凡介紹,凡申請危房改造人員必須同時符合4個條件:房屋鑒定結論是C級或D級的危房;要常年在家從事生產、生活的人員,最低居住半年以上;子女無房、無經濟來源、無贍養能力;是唯一住房。只要申請對象有一個要件不符合的,都不能納入危房改造項目。在今年8月,茅灘村村委會請三匯鎮建設所工作人員到現場對李明山家房屋進行查看后表示,李明山家的房屋不符合C級或D級危房標準。“參照4個條件,所以李明山家不能享受2018年度的危房改造政策。”譚國凡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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