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2010、2014、2015、2016年樂山購房補貼領取全攻略

2018-12-29 05:32
房地產知識
精選回答
商品房買賣合同首頁加蓋有補貼專用章均滿足補貼條件
今年7月23日,三江都市報刊登了一篇題為《你的購房補貼領到了嗎?還沒領到的趕緊去查詢》的報道,迅速引起了市民的關注。其中,有部分滿足補貼申領條件卻補貼款項尚未到賬的市民,也陸續前往市住保局房屋交易與產權管理大廳補貼窗口進行咨詢與辦理業務。
與此同時,由于涉及的購房補貼年度不同、政策不同、標準不同,為了方便市民能夠提前了解自身所購房產是否符合相應的補貼政策,記者日前來到樂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以下簡稱“市住保局”)做了全面的走訪,將歷年的補貼政策進行了系統梳理,并且請相關工作人員對補貼的申領與發放流程進行了解答。
盤點:歷年補貼政策“劃重點”
2009、2010、2014、2015、2016年,樂山市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有關房地產市場的政策,其中包括購房補貼。
2009年
依據: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及《中心城區個人購房優惠政策實施辦法》
條件:1、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2、購買樂山中心城區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3、經市住保局市場科審核并合同備案;4、加蓋“2009年市政府住房補貼專用章”。
標準:每平方米45元
發放:領取《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后,通過指定銀行儲蓄卡或存折代發。
2010年
依據: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和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及《關于執行樂府發〔2009〕44號文件的細則》
條件:1、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2、購買樂山中心城區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3、經市住保局市場科審核并合同備案;4、加蓋“2010年市政府住房補貼專用章”。
標準:每平方米25元
發放:領取《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后,通過指定銀行儲蓄卡或存折代發。
2014年
依據:市政府辦《關于印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十條措施的通知》、《關于印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十條措施的實施細則的通知》
條件:1、2014年10月30日至2015年10月29日止;2、①優秀人才(共七類)②特殊崗位人才(共四類),購買樂山中心城區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3、經住保局市場科審核并合同備案;4、加蓋“2014年市政府住房補貼專用章”。
標準:①第一類人員補助20萬元,第二類人員補助10萬元,第三類人員補助5萬元,第四類人員補助4.5萬元,第五類人員補助4萬元,第六類人員補助3.5萬元,第七類人員補助3萬元。②補助2萬元。
發放:領取《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后,通過指定銀行儲蓄卡或存折代發。
2015年
依據:市政府辦《關于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實施意見》及市住建局《關于印發〈關于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實施意見〉的實施細則的通知》
條件:1、2015年5月15日至2015年11月15日止;2、①中低收入家庭②非城鎮戶口人員③危舊房棚戶區改造安置戶,購買樂山中心城區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3、經市住保局市場科審核并合同備案;4、加蓋“2015年市政府住房補貼專用章”。
標準:①給予每平方米100元補貼;②給予每平方米200元補貼;③給予2萬元的補貼(每戶補貼僅限一套)。
發放:領取《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后,通過指定銀行儲蓄卡或存折代發。
2016年
依據:市政府辦《關于印發促進經濟穩定增長和提質增效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政策措施實施方案的通知》及市住建局、市財政局《關于印發貫徹落實市政府〈促進經濟穩定增長和提質增效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政策措施實施方案〉實施細則的通知》
條件:1、2016年5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2、①契稅補貼②戶籍在樂山市行政區域內的農村居民。購買樂山中心城區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3、經市住保局市場科審核并合同備案;4、加蓋“2016年市政府購房契稅補貼專用章”、“2016年市政府農村居民購房補貼專用章”。
標準:①按辦理房屋登記時稅務部門收取的個人繳納契稅的60%給予補貼[單套(個)總價值(含稅價)在100萬元以內(含100萬元)享受契稅補助,房屋總價值(含稅價)超過100萬元不享受政策優惠];②除享受契稅補貼外,另再按照所購新建商品住房、車庫、車位登記建筑面積給予每平方米200元補貼,每套(個)補貼最高額度不超過2萬元。
發放:領取《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后,通過指定銀行儲蓄卡或存折代發。
流程:購房補貼如何申領、發放?
在明確了歷年購房補貼的政策及相關標準后,購房補貼如何申領與發放,成為了購房者們下一個關心的話題。
日前,記者來到市住保局房屋交易與產權管理大廳補貼窗口看到,已經有不少市民正在咨詢類似的問題。現場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對于補貼款項的發放,他們有著相當嚴格的流程標準。“第一,購房人領取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第二,將相關資料(包含購房人商業銀行卡復印件)報送到市住保局房屋交易與產權管理大廳補貼窗口,其中2009、2010年業主由開發公司代理批量申請,2014、2015、2016年則由業主個人自行申請;第三,市住保局匯總審核后上報市住建局;第四,市財政局安排資金預算。最后,市住建局分期分批通過銀行直發到符合條件的購房業主個人帳戶。”該工作人員說。
同時,針對近期常見的幾類問題,工作人員也做了具體的回答。比如說,有市民提出“如何快速知曉是否屬于補貼范圍”,可以找出相應年份購買樂山中心城區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只要在合同首頁加蓋有補貼專用章均滿足補貼條件。也有市民提出“如合同上無補貼章,又符合以上政策”,可以撥打市住保局市場科電話(0833-2427298)具體咨詢。此外,2009年、2010年補貼是從2014年開始陸續發放,2014、2015、2016年補貼是從2018年6月開始陸續發放,提交了資料辦理補貼申請的產權人可先核實補貼款是否到賬。市住保局相關負責人也表示,市民如對購房補貼有任何疑問,均可撥打0833-2422176、2427393詳細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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