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幼兒園涉嫌違法建設?拍賣來的房屋也不能隨意使用

2019-01-09 21:33
房地產知識
精選回答
近日,一家幼兒園欲進駐和平路133號小區,由此引發了居民的強烈不滿,紛紛舉報該幼兒園涉嫌擅自圈占公共區域。此事,引出一連串問號:拍賣來的樓房就能隨意使用?幼兒園涉嫌違法建設應該如何解決?居民如何才能有效地維權公共利益?筆者認為,這些問題都得在合法、合理的范圍內解決。
拍賣來的小區樓房裝修開辦幼兒園,其作為小區的“成員”之一,也必須在法律的范圍內與其他業主和諧相處,對于涉嫌侵占公共區域建通透式圍墻,以及開辦后可能帶來的噪音、交通及治安等種種問題,居民自然得說“不”。而園方卻堅持認為,通過合法渠道拍賣得來的房子用作幼兒園卻頻頻遭干涉,應該維權的是自己。
柳州開展清理整治違法建設“颶風行動”明確,侵占公共道路、廣場、綠地等占壓城市規劃控制線以及違法性質惡劣、市民關注度高、社會影響較大的違法建設是重點打擊對象。拍賣來的房屋是否能隨意使用或處置呢?答案是否定的。去年12月15日,家住柳北區八卦嶺片區的居民黃先生因拍賣來的一棟房屋,第四層未取得規劃及房產等相關手續,被認定為違建要依法拆除。
剛開始,他堅持認為這棟房子是拍賣得來的,拍賣時房子就有四層,第四層當然是合法的,不應該被查處。城管請律師上門耐心解釋后他才知道,按照法律規定,如果當事人不自行拆除,或者不配合城管執法部門拆除所建的違法建設,城管執法部門將依法進行強制拆除,可對當事人處以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同時,當事人還要繳納相關執行費用。
筆者認為,和平路133號小區幼兒園一事還需在法律范圍合理解決,因歷史原因產生的問題,還需相關部門仔細甄別,按相關政策規定分類處置違法建設,對違建也不是“一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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