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店面租戶拖欠租金水電費拒不騰房怎么辦?法院保全房東權益

2019-01-12 22:56
房地產知識
精選回答
老板逃避法律責任,法院保全房東權益
近日,昆山法院的法官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主動建議原告申請訴中財產保全,便于房屋及時騰空出租,為原告減少10萬余元損失。
日前,在昆山市人民法院法官、昆山市國信公證處工作人員的見證下,昆山金鷹置業有限公司安排工作人員,將安裝在金鷹天地廣場地下一樓某酒吧門口的5個“U”型鎖一一破除,金鷹置業工作人員進入420余平米的酒吧內,對場內物品進行清點并騰退。
據昆山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朱誠介紹,該案是一起房屋合同糾紛案,原告金鷹置業請求法院確認雙方租賃合同于2017年8月15日解除,被告租戶錢某拖欠租金、物業費、水電費等合計12萬余元,但之后被告人錢某消極應訴、拒不出庭,也不將房屋及時騰退,導致原告金鷹置業無法繼續出租,造成巨額損失。
目前該案還在審理之中,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為了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昆山法院決定聯合公證部門,由公證部門協助法院對點驗、騰退封存的全過程進行公證,物品由原告金鷹置業保存,原告可將該房屋繼續出租,最大限度維護原告方的出租利益。
“在該起房屋租賃糾紛案件中,涉案店面位于繁華商圈內,面積大,月租金1.6萬余元,若按正常流程排期審理,原告將面10萬余元的損失。建議采取訴中保全,不僅可以保護房屋出租所有權人的出租權,也避免損失進一步擴大,防止因為被告的消極應訴,對后續的執行帶來更大的困難。”昆山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朱誠介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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