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找裝修公司全包要注意,簽合同后要提防裝修公司隨意增項

2019-01-16 21:49
房地產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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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裝修糾紛頻發,消費陷阱需要謹防
近日,張家港市場監管局大新分局接到轄區大新鎮新南小區10余名居民投訴稱,他們與無錫市某裝飾設計有限公司(下稱裝修公司)簽訂裝修全包合同,但工程未到三分之一,裝修公司要求增加工程款,懷疑該公司存在欺詐行為。
投訴人肖先生表示,自己2017年拿到拆遷房,裝修公司在錦豐鎮大南水街設有辦事處,辦公室內展示有裝修客戶情況,其中多名住戶就在新南及其他小區。于是,2018年1月,他就與該公司簽訂了《張家港市居室裝飾裝修施工合同》,全包價98000元,已支付價款90%,施工期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日。但是開工未結束,該公司的人拿來一張住宅室內裝修項目單,上面顯示工程款要增加23000余元。
肖先生認為,裝修合同簽訂中約定“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議”,而裝修公司沒有任何協商就增加工程款,若不增加就要停工。肖先生認為,增加的項目金額和數量都與實際情況不符,覺得存在欺詐行為。目前,該分局正在調查處理中。
近年來,老百姓紛紛安置新屋,為避免裝修糾紛、防范消費陷阱,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個人房源網提醒廣大業主:
一、認清裝修公司的資質。在初步認定裝修公司后,最好到公司進行實地考察,從多個方面考察其施工質量和管理水平。
二、清楚裝修公司提供的預算。預算書應標清所有建材品牌、規格、型號、廠家;詳細列出所有材料單價、用量、面積、總價等。
三、簽訂規范的裝修合同。在簽訂裝修合同時要明確以下事項:房屋裝飾裝修的間數、面積、裝飾裝修的項目、方式、規格、質量要求,以及質量驗收方式;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完工時間;工程保修內容、期限;裝飾裝修工程價格及支付方式、時間等;材料應當經消費者驗收、認可。
四、按規定付款。消費者在支付裝修款時,應按合同約定付款,不要提前支付裝修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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