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半個月賓館挨收一個月房租,房客覺得結算不合理

2019-01-21 22:28
房地產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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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上午,魚峰巡警大隊魚峰警務中隊民警成功化解一起賓館房屋租賃糾紛。詳細詢問得知,何先生和覃先生兩人是因為房租費用結算不對和租房押金的退還而發生了爭執,于是何先生便報警向民警求助。
何先生半個月前來到柳州,在柳石路的一家賓館內租了一間房,當時預交了租房押金500元。直至4月25日晚,何先生因其他事情要離開柳州,便找到賓館老板,讓其結算住房費用。
第二日,經老板結算費用共900元,服務員覃先生讓其付了房費,并把押金退還給了何先生,但是何先生接到押金后,感到結算費用不對,自己只住了半個月,為何收了一個月的房租費用,便拒絕將押金條給覃先生。當何先生想離去的時候,覃先生便攔住他,抓住何先生的行李箱,雙方在拉扯的時候,何先生的行李箱把手被扯壞。隨后,何先生便報警求助。
趕到現場的民警了解事情始末后,先行調解雙方弄壞的行李箱,經過雙方協商后,覃先生賠償何先生100元修理費。不久,工商部門工作人員也趕到現場,民警協助工商部門工作人員對雙方進行調解,因當時何先生住進賓館時,稱要包一個月,費用為900元,但雙方只是口頭協議,并沒有簽訂合同。
現在何先生沒有住滿一個月,而賓館也沒能拿出相關規定,賓館便只能按天計算。最終在民警和工商部門的調解下,賓館按天計算租房費用,共結算650元,給何先生退還多收的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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