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賃房屋變身群租房?簽訂租房合同要注意遇糾紛可投訴

2018-12-27 05:50
房地產知識
精選回答
案例簡介:近日,消費者協會接到一起有關房屋中介的投訴。消費者劉女士反映自己與某房屋中介公司簽訂了租賃合同,等到即將入住時,卻發現該房屋為一套群租房。
劉女士并沒有入住并當即返回該中介公司,要求解除合同。但對方以劉女士違約為由予以拒絕,協商無果后,劉女士向消費者協會進行了投訴。
案例評析: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規定。”房屋中介的行為是以欺詐的手段,隱瞞房屋的真實情況,這個房屋租賃合同(協議)應屬于無效合同,對合同是否存在法律效力,取決于合同的真實性,其中受約雙方不得隱瞞真相。
此外,房屋中介的行為還違反了《消法》第八條“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即侵犯了消費者劉女士的“知情權”。
最終,經過消費者協會的調解,中介公司全額退還了消費者劉女士的租金、押金,消費者對此結果表示滿意。
消費提醒:通過本案,廣大消費者需要注意,在簽訂租賃合同時,要詳細詢問中介公司或者出租方有關房屋的真實情況,并將重要信息寫入租賃合同中。租房者盡量進行實地考察,謹防中介公司或者出租方虛假、隱瞞或者夸大房屋的實情。
同時,一旦遭遇消費糾紛,可憑借保存的相關租房合同等證據,及時尋求消協等有關部門的幫助,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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