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詩城馬鞍山整治房企銷售、房產中介服務亂象

2018-12-19 11:58
房地產知識
精選回答
涵蓋馬鞍山市所有新建商品房銷售和二手房經營
7月11日,馬鞍山市住建委和市發改委聯合發布文件,決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整頓規范房地產開發銷售和中介服務行為專項整治行動。此次專項整治將涵蓋本市范圍內所有新建商品房項目的銷售行為和二手房經營行為,整治對象主要包括從事相應銷售、經營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中介機構門店。
根據兩部門新發布的文件精神,此次專項整治將重點整頓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經營行為,建立規范運作、依法經營和誠實守信的房地產企業信用體系,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和規范誠信的市場環境。為此,該文件特別給房企和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設置了23條不可行為的經營“硬杠杠”。
房企及從業人員行為有10條“硬杠杠”
據了解,被列入房地產開發銷售不正當行為的共有10條,分別為:
發布虛假房源信息和廣告;
通過捏造或者散布漲價信息等方式惡意炒作、哄抬房價,擾亂市場秩序;
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以認購、預訂、排號、發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定金、預訂款、誠意金等費用,擅自銷售商品房的行為;
符合預售許可辦理條件不按照規定申報預售許可或取得預售許可后10日內未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信息,捂盤惜售或變相囤積房源的行為;
未按規定實行“一套一標”,標示信息不全,沒有按照規定內容明碼標價、公示相關收費以及影響商品房價格的其他因素;
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標明的費用;
以捆綁搭售或者附加條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購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務價格;
將已作為商品房銷售合同標的物的商品房再銷售給他人;
預售資金未及時進賬,侵占、挪用預售資金的行為;
實行購房“零首付”,提供“首付貸”等場外配資的行為;其他不正當經營、違反明碼標價等違法違規行為。
以上10條是房地產開發銷售不可行為的“硬杠杠”,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不可觸犯。
中介及從業人員行為有13條“硬杠杠”
據了解,被列入房地產中介機構服務不正當行為的共13條,分別為:
未取得營業執照或未在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擅自從事房地產經紀服務的行為;
發布虛假房源、不實價格信息招攬業務,誘騙消費者;
未將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信息及時告知購房人;
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標明房地產中介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準,經營中存在明碼標價不規范、涉嫌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
對交易當事人未履行書面告知義務,強制提供代辦貸款、擔保服務并額外收取費用;未經當事人同意,擅自通過網簽系統簽訂中介服務合同、交易合同;
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務;
對交易當事人隱瞞真實的房屋交易信息,低價收進高價賣(租)出房屋賺取差價;侵占或挪用房地產交易資金;
泄露或不當使用客戶信息;
協助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購房人通過“首付貸”等方式提供違規金融服務的行為;
進行非法集資;
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以上13條是房地產中介機構服務不可行為的“硬杠杠”,房地產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不可觸犯。
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或列入“黑名單”
據市住建委相關人員介紹,在全市范圍內聯合開展專項整治,意在嚴厲打擊房企和中介機構的各種不正當經營行為,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即日起至8月10日,各房企和中介機構必須按通知要求對照整治內容,對銷售和經營行為進行全面自查自糾。
8月11日至9月30日,相關部門對全市房企和中介機構進行全面檢查,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嚴肅查處。
10月9日至10月31日,將隨機抽選檢查人員,隨機抽取開發項目和中介機構,對專項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抽查,并及時公布抽查結果。
11月1日至12月20日,各房企和中介機構要按整改通知書要求和抽查發現的問題,認真組織整改,制定整改方案。
12月21日至12月31日,將針對專項整治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通報,強化警示作用,并認真分析問題根源,制定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完善相關監管機制。
為確保此次專項整治有力有效,相關部門將設立舉報電話,開通舉報信箱,征集線索。
市住建委舉報電話:0555-2362298,傳真:2324342,舉報郵箱:jwscjgk@163.com;市發改委舉報電話:0555-2365090,傳真:8355628,舉報郵箱:masjjfj@126.com。一旦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相關部門將視情節輕重,實施書面警示、約談主要負責人、公開通報、列入失信企業“黑名單”和暫停網簽等不同程度的處罰。對于性質惡劣的,將依法清出市場;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 談恒成 通訊員 周鋒 夏榮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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