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陸號公館”一房多賣,名晟房開三人受審

2018-12-16 00:50
房地產知識
精選回答
■涉及集資詐騙、合同詐騙、貸款詐騙三罪,涉案金額累計3800余萬元
■涉及人數眾多,社會影響大,涉案金額創融安縣經濟類刑事犯罪案之最
購房合同已經在房產管理部門進行備案登記,然而,令購房者沒有想到的是,房開公司竟在購房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了退房手續,將房子弄出來再銷售。2014年9月,多名市民向晚報反映,他們購買柳州市名晟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名晟公司”)的房子時,被該房開公司詐騙。記者對此進行調查后,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詳見2014年9月12日《柳州晚報》)。
昨日,記者獲悉,上月27日,融安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由融安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名晟公司法人代表韋毅松等3人涉嫌集資詐騙、合同詐騙、貸款詐騙案一案。而該案案情復雜,涉及人數眾多,社會影響大,涉案金額創下融安縣經濟類刑事犯罪案件之最。
案情回顧:花數百萬元買房遇騙局
2014年9月,市民葉女士、韋先生等人找到晚報記者述說自己的購房遭遇:“當時看到這個樓盤地理位置優越,價錢不貴才決定投資的。”但是后來“房開公司偽造了我的簽名和公證書,將我的房子全部弄走了”。
原來,2013年9月份,葉女士無意中聽朋友說,因資金周轉緊張,名晟公司在融安縣開發的樓盤“名晟·陸號公館”低價售房。看過樓盤之后,葉女士決定一次性全款購買13套房子,共花費300萬元。葉女士先交了30萬元的訂金,然后與名晟房開公司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葉女士說,考慮到資金的安全,她與房開公司約定,購房合同在房產管理部門備案后,支付剩下的房款。領取到經融安縣房產管理局備案的合同后,葉女士按這家房開公司要求,將剩下的270萬元通過銀行轉賬到了該房開公司法人韋毅松的個人賬戶。
2014年8月初,葉女士聽說名晟房開公司偽造了相關手續,將在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的房子退出來再次銷售。據她了解,名晟房開公司偽造了柳州市公證處的一份公證書。然后,該房開公司冒用葉女士的名義弄了一份退房報告,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退房并注銷購房合同。
韋先生表示,其遭遇和葉女士一樣,在2013年11月,他也在該樓盤購買了8套房。晚報記者隨后進行了多方采訪,并到各部門核實情況,而受害者們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紛紛向公安機關報了案。
2014年9月12日,晚報以《房開公司玩金蟬脫殼 百余套房屋無影無蹤?》為題對此事進行了曝光,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公開審理:詐騙手段多涉及三罪
上月27日,融安縣人民檢察院對名晟公司法人代表韋毅松等3人涉嫌集資詐騙、合同詐騙、貸款詐騙案一案提起公訴后,融安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并實行了網絡全程同步直播。融安縣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韋毅松、于波、唐平及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據了解,該案案情復雜,涉及受害人、相關證人人數眾多,社會影響大,而該案涉案金額也創下了融安縣經濟類刑事犯罪案件之最。該案僅起訴書就長達40余頁,而為確保庭審的順利進行,融安檢察院在審查起訴過程中,就立足于事實和法律,一方面主動核實案情,另一方面利用退回補充偵查權限,積極引導偵查人員樹立“庭審為中心”的理念,圍繞罪名收集固定證據,最后改變偵查機關對案件的定性,同時增加罪名起訴被告人。
當日庭上,融安縣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韋毅松是名晟公司法人代表,2009年5月經融安縣人民政府批準取得位于融安縣長安鎮新民一區580號的出讓地,2010年8月成立名晟公司融安分公司,開發名為“名晟·陸號公館”房地產樓盤,被告人唐平為名晟公司融安分公司負責人兼任財務經理,被告人于波為銷售部經理。
在經營開發樓盤期間,被告人韋毅松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一方面采取偽造國家機關文書、假冒債權人名義解除已售出房屋的備案預登記等方式,實施詐騙,韋毅松涉嫌集資詐騙金額1300余萬元;另一方面被告人韋毅松、于波通過簽訂合同方式,實施一房多賣,涉嫌合同詐騙金額690余萬元(一房多賣)。另外,被告人韋毅松、于波、唐平以提供好處費等方式,利用他人身份信息辦理虛假購房,申請并取得銀行購房按揭貸款,涉嫌貸款詐騙金額共計1900余萬元。
據查,位于融江邊上的“陸號公館”樓盤,實際有房144套,卻被房開公司先后出售達450余次。
庭審中,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針對案件的爭議焦點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韋毅松、于波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唐平及其辯護人認為其行為構成騙取貸款罪。
該案將擇期宣判。
記者 李瀾 通訊員 陽紅斌
■涉及人數眾多,社會影響大,涉案金額創融安縣經濟類刑事犯罪案之最
購房合同已經在房產管理部門進行備案登記,然而,令購房者沒有想到的是,房開公司竟在購房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了退房手續,將房子弄出來再銷售。2014年9月,多名市民向晚報反映,他們購買柳州市名晟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名晟公司”)的房子時,被該房開公司詐騙。記者對此進行調查后,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詳見2014年9月12日《柳州晚報》)。
昨日,記者獲悉,上月27日,融安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由融安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名晟公司法人代表韋毅松等3人涉嫌集資詐騙、合同詐騙、貸款詐騙案一案。而該案案情復雜,涉及人數眾多,社會影響大,涉案金額創下融安縣經濟類刑事犯罪案件之最。
案情回顧:花數百萬元買房遇騙局
2014年9月,市民葉女士、韋先生等人找到晚報記者述說自己的購房遭遇:“當時看到這個樓盤地理位置優越,價錢不貴才決定投資的。”但是后來“房開公司偽造了我的簽名和公證書,將我的房子全部弄走了”。
原來,2013年9月份,葉女士無意中聽朋友說,因資金周轉緊張,名晟公司在融安縣開發的樓盤“名晟·陸號公館”低價售房。看過樓盤之后,葉女士決定一次性全款購買13套房子,共花費300萬元。葉女士先交了30萬元的訂金,然后與名晟房開公司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葉女士說,考慮到資金的安全,她與房開公司約定,購房合同在房產管理部門備案后,支付剩下的房款。領取到經融安縣房產管理局備案的合同后,葉女士按這家房開公司要求,將剩下的270萬元通過銀行轉賬到了該房開公司法人韋毅松的個人賬戶。
2014年8月初,葉女士聽說名晟房開公司偽造了相關手續,將在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的房子退出來再次銷售。據她了解,名晟房開公司偽造了柳州市公證處的一份公證書。然后,該房開公司冒用葉女士的名義弄了一份退房報告,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退房并注銷購房合同。
韋先生表示,其遭遇和葉女士一樣,在2013年11月,他也在該樓盤購買了8套房。晚報記者隨后進行了多方采訪,并到各部門核實情況,而受害者們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紛紛向公安機關報了案。
2014年9月12日,晚報以《房開公司玩金蟬脫殼 百余套房屋無影無蹤?》為題對此事進行了曝光,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公開審理:詐騙手段多涉及三罪
上月27日,融安縣人民檢察院對名晟公司法人代表韋毅松等3人涉嫌集資詐騙、合同詐騙、貸款詐騙案一案提起公訴后,融安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并實行了網絡全程同步直播。融安縣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韋毅松、于波、唐平及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據了解,該案案情復雜,涉及受害人、相關證人人數眾多,社會影響大,而該案涉案金額也創下了融安縣經濟類刑事犯罪案件之最。該案僅起訴書就長達40余頁,而為確保庭審的順利進行,融安檢察院在審查起訴過程中,就立足于事實和法律,一方面主動核實案情,另一方面利用退回補充偵查權限,積極引導偵查人員樹立“庭審為中心”的理念,圍繞罪名收集固定證據,最后改變偵查機關對案件的定性,同時增加罪名起訴被告人。
當日庭上,融安縣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韋毅松是名晟公司法人代表,2009年5月經融安縣人民政府批準取得位于融安縣長安鎮新民一區580號的出讓地,2010年8月成立名晟公司融安分公司,開發名為“名晟·陸號公館”房地產樓盤,被告人唐平為名晟公司融安分公司負責人兼任財務經理,被告人于波為銷售部經理。
在經營開發樓盤期間,被告人韋毅松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一方面采取偽造國家機關文書、假冒債權人名義解除已售出房屋的備案預登記等方式,實施詐騙,韋毅松涉嫌集資詐騙金額1300余萬元;另一方面被告人韋毅松、于波通過簽訂合同方式,實施一房多賣,涉嫌合同詐騙金額690余萬元(一房多賣)。另外,被告人韋毅松、于波、唐平以提供好處費等方式,利用他人身份信息辦理虛假購房,申請并取得銀行購房按揭貸款,涉嫌貸款詐騙金額共計1900余萬元。
據查,位于融江邊上的“陸號公館”樓盤,實際有房144套,卻被房開公司先后出售達450余次。
庭審中,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針對案件的爭議焦點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韋毅松、于波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唐平及其辯護人認為其行為構成騙取貸款罪。
該案將擇期宣判。
記者 李瀾 通訊員 陽紅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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