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樓上漏水樓下遭殃,分清責任維權不難

2019-01-19 22:47
房地產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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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假期剛過,家住東環大道73號大院的溫女士及北雀路和安小區的張女士便向本報熱線反映,樓上鄰居家衛生間漏水卻不愿意出錢維修,維權陷入僵局。8日,記者去到兩名市民家中調查,并聯系相關專家為他們支招。
樓上漏水樓下遭殃
當日下午,記者來到溫女士家,只見衛生間墻壁和天花板,以及廚房與衛生間過道的墻壁、天花板的墻面,全部已經出現嚴重的剝落現象。因為樓上常年滲水,衛生間天花板上出現了4厘米左右的“石柱”。
溫女士告訴記者,房屋是原來的單位房,有20多年房齡,漏水已經有5年時間。此前她家衛生間漏水,接到樓下住戶反映后,她出全額修好了。現在她遭遇樓上漏水,認為至少樓上樓下各出一半費用,但被樓上住戶拒絕。“我是受害者,為什么我要出全款?”隨后,記者與溫女士上樓敲門,但無人應答。
記者與溫女士來到東環社區,社區負責人告訴記者,3個月前,社區接到溫女士的投訴后,曾多次派人進行調解,但被投訴的住戶就是不開門,電話溝通也無法解決。
與溫女士有著同樣遭遇的張女士住在北雀路,“我們上廁所需要打著雨傘,否則連頭發都會被滴濕”張女士說,樓上的廁所漏水問題已經1年多,多次找小區的物業公司希望能夠解決漏水問題,但經物業公司多次協調,樓上鄰居還是沒有任何動靜。物業公司一負責人告訴記者,房屋剛開始出現漏水問題時,還處于保修期,物業公司聯系了施工單位進行過維修。沒想到再次出現漏水問題,保修期已過。這需要張女士與鄰居協商才能進行維修。由于樓上鄰居不配合,張女士陷入了困境。
如不配合依法維權
廣西華尚律師事務所律師黃華說,無論是老房屋還是新建的住宅,都有漏水的可能。新住宅一般會在保修期內,可由施工單位負責修復或是啟動房屋專項維修資金進行維修。而老房屋一般都過了房屋的保修期,維修問題比較復雜。漏水的責任歸屬首先需要找具有資質的相關部門評估鑒定漏水原因,然后根據鑒定結論確定責任主體。
根據我國的《物權法》規定,不動產權利人因建造、修繕建筑物以及鋪設電線、電纜、水管、暖氣和燃氣管線等必須利用相鄰土地、建筑物的,該土地、建筑物的權利人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樓上住戶應當對樓下住戶檢查維修提供便利。對于漏水問題,樓下住戶可相遇樓上住戶協商,由單方或共同出資修復漏水問題。如果樓上住戶不配合維修的,樓下住戶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令樓上住戶承擔協助義務,給樓下住戶的維修提供便利。
責任編輯:柳州房產網
記者 張威 張曉軍 報道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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