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買賣二手房要提防沒備案的中介

2019-01-17 22:26
房地產知識
精選回答
房產局已不存在,卻稱是其指定備案特約 單位公司成立沒幾天,竟自封為重合同守信用單位
近年來,買住宅找房地產中介機構,已成為很多二手房購買人的選擇。2月16日上午,記者從馬鞍山市住建委了解到,全市已備案的房地產中介機構大多能依法開展各項業務,為市民提供很好的服務。但也有個別房地產中介機構為了招攬更多的業務,從買家手里賺取更多的中介費,不僅在領取營業執照后未按規定時間到主管部門備案,而且打著“房產局指定備案特約單位”和“重合同守信用單位”等旗號,甚至還擅自提高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標準,嚴重損害了交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針對個別房地產中介機構存在欺騙消費者的問題,市住建委房地產市場監管科科長周鋒提醒市民,買賣二手房,一定要選擇已備案的房地產中介機構,提防沒備案的房地產中介機構,以規避房地產交易中的風險。據了解,目前,全市已有48家房地產中介機構在市住建委備案。
中介存有亂象,這些要看清
近日,市住建委房地產市場監管科及市產權處房地產中介管理科相繼接到市民電話舉報,稱自己在購買二手住房時,遭到了不良房地產中介機構的欺騙,給他們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經相關部門查實,個別房地產中介機構在經營中確實存在不規范的行為。
接到市民舉報后,為規范房地產中介經營行為,維護交易當事人合法權益,市住建委聯合相關部門立即開展了房地產中介機構經營行為大檢查。工作人員在檢查中發現,不僅有一些中介機構沒有在住建部門備案,甚至還沒有在工商部門注冊。有個別未備案房地產中介機構還在經營中擅自提高房地產中介服務的收費標準,讓交易當事人多交中介服務費來牟取暴利。
更為奇葩的是,位于東苑小區附近的一家房地產中介機構接待廳內掛著“房產局指定備案特約單位”的招牌。周鋒稱,馬鞍山市房產局已不存在,也不會存在有所謂的“指定備案特約單位”。而位于匯成上東小區附近的一家房地產中介接待廳內竟掛著“重合同守信用單位”的銅匾。
周鋒表示,這家房地產中介機構注冊時間還不到兩個月,在這么短的時間內,工商管理部門是不可能授予其“重合同守信用單位”單位。“很顯然,這兩家中介機構是在‘拉大旗作虎皮’,以虛假信息欺騙消費者,以便吸引客戶、承攬更多的生意。”周鋒吐露,在檢查中所發現的種種房地產中介亂象,市住建委已會同有關部門依法進行了查處。與此同時,市住建委也歡迎廣大市民參與監督,并對房地產中介機構的違規違法行為進行舉報。舉報電話為:0555-2364565、2362298。
規避交易風險,這些須注意
對于二手住房交易中的風險,市民該如何規避?市住建委相關部門鄭重提醒交易當事人,在委托房地產中介機構辦理業務時,一定要選擇在市住建委備案的房地產中介機構辦理業務。不要選擇未在市住建委備案的房地產中介機構和未在市住建委登記造冊的房地產中介服務人員提供服務,避免上當受騙;在委托房地產中介機構提供服務前,一定要簽訂委托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避免服務糾紛;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前,一定要核實買賣雙方真實身份和房屋權屬狀況,了解所購買的房屋產權有無抵押、查封等權利限制,出售該房產的人是否為房屋合法產權人。不得買賣受限制的房屋,確保交易安全。
需要說明的是,交易當事人要審慎訂立房地產中介合同、買賣合同。存量房買賣合同應選用市工商局與市住建委印發的《存量房買賣合同》、《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示范文本,避免合同陷阱。在簽訂合同時要認真對合同條款進行檢查,要認真審查交易流程、時間節點和違約責任。認為條款不完善的,應當堅持對有關合同內容進行細化和完善,不要輕信某些房地產中介機構和中介服務人員的口頭承諾,要把所有的約定落實為書面合同條款。
“交易當事人在支付交易資金前,應當在訂立買賣(租賃)合同時,明確交易款項金額和支付方式,嚴禁將交易資金交給房地產中介機構和中介服務人員。房地產中介機構不得代管交易結算資金。”周鋒還提醒大家,市房地產產權市場管理處是市區具體負責開展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監管部門,其在商業銀行開設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專用賬戶,交易結算資金的存儲和劃轉均通過專用賬戶;購房人需要貸款的,合同中要約定清楚貸款未通過審批后的處理方式,避免因政策等原因無法履約導致糾紛。
對于房地產中介機構的服務價格,周鋒表示,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由當事雙方依據服務內容、服務成本、服務質量和市場供求狀況協商確定。與此同時,房地產中介機構還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及《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等法律法規。
責任編輯:馬鞍山房產網
記者 談恒成 通訊員 夏榮軍 報道
近年來,買住宅找房地產中介機構,已成為很多二手房購買人的選擇。2月16日上午,記者從馬鞍山市住建委了解到,全市已備案的房地產中介機構大多能依法開展各項業務,為市民提供很好的服務。但也有個別房地產中介機構為了招攬更多的業務,從買家手里賺取更多的中介費,不僅在領取營業執照后未按規定時間到主管部門備案,而且打著“房產局指定備案特約單位”和“重合同守信用單位”等旗號,甚至還擅自提高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標準,嚴重損害了交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針對個別房地產中介機構存在欺騙消費者的問題,市住建委房地產市場監管科科長周鋒提醒市民,買賣二手房,一定要選擇已備案的房地產中介機構,提防沒備案的房地產中介機構,以規避房地產交易中的風險。據了解,目前,全市已有48家房地產中介機構在市住建委備案。
中介存有亂象,這些要看清
近日,市住建委房地產市場監管科及市產權處房地產中介管理科相繼接到市民電話舉報,稱自己在購買二手住房時,遭到了不良房地產中介機構的欺騙,給他們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經相關部門查實,個別房地產中介機構在經營中確實存在不規范的行為。
接到市民舉報后,為規范房地產中介經營行為,維護交易當事人合法權益,市住建委聯合相關部門立即開展了房地產中介機構經營行為大檢查。工作人員在檢查中發現,不僅有一些中介機構沒有在住建部門備案,甚至還沒有在工商部門注冊。有個別未備案房地產中介機構還在經營中擅自提高房地產中介服務的收費標準,讓交易當事人多交中介服務費來牟取暴利。
更為奇葩的是,位于東苑小區附近的一家房地產中介機構接待廳內掛著“房產局指定備案特約單位”的招牌。周鋒稱,馬鞍山市房產局已不存在,也不會存在有所謂的“指定備案特約單位”。而位于匯成上東小區附近的一家房地產中介接待廳內竟掛著“重合同守信用單位”的銅匾。
周鋒表示,這家房地產中介機構注冊時間還不到兩個月,在這么短的時間內,工商管理部門是不可能授予其“重合同守信用單位”單位。“很顯然,這兩家中介機構是在‘拉大旗作虎皮’,以虛假信息欺騙消費者,以便吸引客戶、承攬更多的生意。”周鋒吐露,在檢查中所發現的種種房地產中介亂象,市住建委已會同有關部門依法進行了查處。與此同時,市住建委也歡迎廣大市民參與監督,并對房地產中介機構的違規違法行為進行舉報。舉報電話為:0555-2364565、2362298。
規避交易風險,這些須注意
對于二手住房交易中的風險,市民該如何規避?市住建委相關部門鄭重提醒交易當事人,在委托房地產中介機構辦理業務時,一定要選擇在市住建委備案的房地產中介機構辦理業務。不要選擇未在市住建委備案的房地產中介機構和未在市住建委登記造冊的房地產中介服務人員提供服務,避免上當受騙;在委托房地產中介機構提供服務前,一定要簽訂委托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避免服務糾紛;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前,一定要核實買賣雙方真實身份和房屋權屬狀況,了解所購買的房屋產權有無抵押、查封等權利限制,出售該房產的人是否為房屋合法產權人。不得買賣受限制的房屋,確保交易安全。
需要說明的是,交易當事人要審慎訂立房地產中介合同、買賣合同。存量房買賣合同應選用市工商局與市住建委印發的《存量房買賣合同》、《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示范文本,避免合同陷阱。在簽訂合同時要認真對合同條款進行檢查,要認真審查交易流程、時間節點和違約責任。認為條款不完善的,應當堅持對有關合同內容進行細化和完善,不要輕信某些房地產中介機構和中介服務人員的口頭承諾,要把所有的約定落實為書面合同條款。
“交易當事人在支付交易資金前,應當在訂立買賣(租賃)合同時,明確交易款項金額和支付方式,嚴禁將交易資金交給房地產中介機構和中介服務人員。房地產中介機構不得代管交易結算資金。”周鋒還提醒大家,市房地產產權市場管理處是市區具體負責開展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監管部門,其在商業銀行開設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專用賬戶,交易結算資金的存儲和劃轉均通過專用賬戶;購房人需要貸款的,合同中要約定清楚貸款未通過審批后的處理方式,避免因政策等原因無法履約導致糾紛。
對于房地產中介機構的服務價格,周鋒表示,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由當事雙方依據服務內容、服務成本、服務質量和市場供求狀況協商確定。與此同時,房地產中介機構還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及《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等法律法規。
責任編輯:馬鞍山房產網
記者 談恒成 通訊員 夏榮軍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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