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客開窗砸傷人,房東需擔責嗎?

2019-01-21 22:20
房地產知識
精選回答
因工作需要,王女士承租了邱女士的房屋。王女士在租房前就發現邱女士房屋的窗戶有破損,要求邱女士維修,但邱女士一直未維修。不料,當王女士剛剛搬進該房屋打開窗戶時,該窗戶即從4樓墜落,砸傷正巧經過的周先生。周先生要求王女士與邱女士共同賠償其損失,但王女士覺得自己挺委屈的。
王女士認為自己早就和房東邱女士說過要修窗戶,是邱女士沒有及時修才造成周先生受傷的,因此應由房東邱女士來承擔這一賠償責任。
王女士想問,周先生的損失究竟該誰承擔?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律師觀點】廣西華尚律師事務所黃華律師認為:王女士作為承租人,剛搬進房屋時,窗戶就從樓上墜落,此前王女士并未使用過這扇窗戶,因此王女士沒有過錯,無需承擔賠償責任。對于窗戶的墜落,房東邱女士未盡到維修義務,在主觀上具有過錯,應承擔周先生受傷相應的賠償責任。
【法理出處】《侵權責任法》第85條規定:“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責任編輯:柳州房產網
記者 李瀾
王女士認為自己早就和房東邱女士說過要修窗戶,是邱女士沒有及時修才造成周先生受傷的,因此應由房東邱女士來承擔這一賠償責任。
王女士想問,周先生的損失究竟該誰承擔?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律師觀點】廣西華尚律師事務所黃華律師認為:王女士作為承租人,剛搬進房屋時,窗戶就從樓上墜落,此前王女士并未使用過這扇窗戶,因此王女士沒有過錯,無需承擔賠償責任。對于窗戶的墜落,房東邱女士未盡到維修義務,在主觀上具有過錯,應承擔周先生受傷相應的賠償責任。
【法理出處】《侵權責任法》第85條規定:“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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