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房面積“縮水”,購房者能退房嗎?

2018-12-29 05:55
房地產知識
精選回答
2016年中,吳女士前往某樓盤,看上了一套建筑面積為90平方米的商品房,便與開發商簽訂了購房合同。
近日,吳女士接到開發商通知稱,她購買的商品房實測面積比合同約定少了6%。吳女士對此非常憤怒:怎么自己的房子就“縮水”了,而且這一下就“縮水”了好幾平方米!對此,吳女士難以接受,當即要求開發商退房。不料,開發商答復稱可退差價,卻不同意退房,而且購房合同中也并未對此進行約定。
吳女士想知道:她這樣的情況能否要求退房?
【律師觀點】
廣西華尚律師事務所黃華律師認為:開發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積應該與合同約定的一致,如果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吳女士有權要求開發商解除合同,返還已付的房款以及利息。
【法理出處】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
責任編輯:柳州房產網
記者 李瀾
近日,吳女士接到開發商通知稱,她購買的商品房實測面積比合同約定少了6%。吳女士對此非常憤怒:怎么自己的房子就“縮水”了,而且這一下就“縮水”了好幾平方米!對此,吳女士難以接受,當即要求開發商退房。不料,開發商答復稱可退差價,卻不同意退房,而且購房合同中也并未對此進行約定。
吳女士想知道:她這樣的情況能否要求退房?
【律師觀點】
廣西華尚律師事務所黃華律師認為:開發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積應該與合同約定的一致,如果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吳女士有權要求開發商解除合同,返還已付的房款以及利息。
【法理出處】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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