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客兒子墜落,房東該負責?

2019-01-21 22:09
房地產知識
精選回答
業主提問:
鞏女士來電咨詢,她于2015年6月承租了蓋先生位于姑蘇區某棟樓三層的房屋,2016年12月初,鞏女士3歲的小兒子在三樓陽臺玩耍時不慎墜落,跌入樓下草坪造成重傷,住院至今。
鞏女士認為導致兒子從陽臺墜落的主要原因是房東蓋先生沒有在陽臺設置合理的防護措施,故蓋先生應為其兒子的重傷承擔全部責任。但蓋先生認為他已在陽臺外圍修筑了圍墻,鞏女士兒子墜樓是因為鞏女士沒有照顧周全造成的,所以不同意承擔責任。現鞏女士電話咨詢律師,問房東是否應當為她兒子的墜樓承擔責任?
律師解答:
鞏女士的兒子是未成年人,鞏女士夫婦作為他的監護人,負有保護其人身安全的監護責任。但事故發生當日,鞏女士夫婦均未能履行監護職責,故他們應該對兒子的墜樓承擔主要責任。
同時根據《住宅設計規范》的規定:陽臺欄桿設計必“須采用防止兒童攀登的構造,欄桿的垂直桿件間凈距不應大于0.11m,放置花盆處必須采取防墜落措施。陽臺欄板或欄桿凈高,六層及六層以下不應低于1.05m;七層及七層以上不應低于1.10m。”根據鞏女士的實際測量,陽臺三面的圍墻都只有0.78米高,明顯不符合標準,所以房東蓋先生需要對鞏女士兒子的墜樓承擔次要責任。
責任編輯:蘇州房產網
感謝北京觀韜(蘇州)律師事務所劉漢文房地產專業律師團隊提供專業解答。
鞏女士來電咨詢,她于2015年6月承租了蓋先生位于姑蘇區某棟樓三層的房屋,2016年12月初,鞏女士3歲的小兒子在三樓陽臺玩耍時不慎墜落,跌入樓下草坪造成重傷,住院至今。
鞏女士認為導致兒子從陽臺墜落的主要原因是房東蓋先生沒有在陽臺設置合理的防護措施,故蓋先生應為其兒子的重傷承擔全部責任。但蓋先生認為他已在陽臺外圍修筑了圍墻,鞏女士兒子墜樓是因為鞏女士沒有照顧周全造成的,所以不同意承擔責任。現鞏女士電話咨詢律師,問房東是否應當為她兒子的墜樓承擔責任?
律師解答:
鞏女士的兒子是未成年人,鞏女士夫婦作為他的監護人,負有保護其人身安全的監護責任。但事故發生當日,鞏女士夫婦均未能履行監護職責,故他們應該對兒子的墜樓承擔主要責任。
同時根據《住宅設計規范》的規定:陽臺欄桿設計必“須采用防止兒童攀登的構造,欄桿的垂直桿件間凈距不應大于0.11m,放置花盆處必須采取防墜落措施。陽臺欄板或欄桿凈高,六層及六層以下不應低于1.05m;七層及七層以上不應低于1.10m。”根據鞏女士的實際測量,陽臺三面的圍墻都只有0.78米高,明顯不符合標準,所以房東蓋先生需要對鞏女士兒子的墜樓承擔次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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