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父親代替女兒簽訂房屋居間合同賣房,收取購房款后又不賣了

2018-12-28 05:46
房地產知識
精選回答
業主提問:
魯先生來電咨詢,他上個月經房產中介介紹,與高新區的熊先生簽訂了一份房屋居間合同,合同約定魯先生以總價150萬元的價格向熊先生購買其位于高新區的一套房屋,合同簽訂后魯先生依約向熊先生支付了首批購房款10萬元。但在辦理網簽手續前,熊先生以房屋是屬于女兒名下的自己無權出售為由,主張房屋居間合同無效,不愿繼續履行合同。魯先生想向律師咨詢這份合同是否有效,他應該怎么維權?
律師解答:
經律師進一步了解,該套房屋的所有權屬熊先生女兒一人所有,熊先生女兒已成年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故熊先生對其財產無處分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的規定:當事人一“方以出賣人在締約時對標的物沒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賣人因未取得所有權或者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買受人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因此,魯先生與熊先生簽訂的房屋居間合同是有效合同,若熊先生女兒不同意出售該房屋,魯先生可以要求熊先生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熊先生對給其損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責任編輯:蘇州房產網
感謝北京觀韜(蘇州)律師事務所劉漢文房地產專業律師團隊提供專業解答。
魯先生來電咨詢,他上個月經房產中介介紹,與高新區的熊先生簽訂了一份房屋居間合同,合同約定魯先生以總價150萬元的價格向熊先生購買其位于高新區的一套房屋,合同簽訂后魯先生依約向熊先生支付了首批購房款10萬元。但在辦理網簽手續前,熊先生以房屋是屬于女兒名下的自己無權出售為由,主張房屋居間合同無效,不愿繼續履行合同。魯先生想向律師咨詢這份合同是否有效,他應該怎么維權?
律師解答:
經律師進一步了解,該套房屋的所有權屬熊先生女兒一人所有,熊先生女兒已成年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故熊先生對其財產無處分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的規定:當事人一“方以出賣人在締約時對標的物沒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賣人因未取得所有權或者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買受人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因此,魯先生與熊先生簽訂的房屋居間合同是有效合同,若熊先生女兒不同意出售該房屋,魯先生可以要求熊先生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熊先生對給其損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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