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房款一波三折 消保委全程“護航”

2018-12-28 06:11
房地產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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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李女士向相城區消保委元和分會送來一面寫有“服務熱情 為民排憂”八個大字的錦旗,以表達自己及家人對元和分會的感激之情。
3月12日,在蘇州工作的江西籍消費者李女士看著蘇州房價蹭蹭地往上漲,心動不已,也想買一套。經多次考察,她在相城區某樓盤看中一套商品房。與開發商簽訂合同后,她根據合同約定付了首期款34萬元。但在辦理住房貸款的過程中,因種種原因,無法辦成。貸款不到位,意味著房子買不了。她多次與開發商協商后,開發商表示同意解除合同,但就是遲遲不見動靜。無奈之下,李女士于7月12日來到元和分會求助。
分會工作人員根據李女士的陳述和相關材料,一方面讓她去住建局咨詢房屋合同解除事宜,另一方面聯系開發商核實情況。得知自己被投訴,開發商也很委屈,認為是因為李女士沒積極去辦理貸款手續,導致合同無法履行,并不是商家的問題。但考慮到李女士的確有不得已的苦衷,所以開發商同意幫她辦退房手續,但是需要層層批復,時間無法確定,希望李女士諒解。因開發商回復得通情達理,分會工作人員只得將開發商的意見轉達給李女士,讓她耐心等待。
8月份,李女士第二次來到元和分會,稱住建局那邊已辦理了解除合同手續,但開發商還是沒退款。分會工作人員先安撫好李女士的情緒,并再次聯系開發商了解情況。對方稱,住建局的合同是解除了,但是房款及稅金未到位(稅務局已開具好發票給消費者了,需要辦退稅手續),只能根據流程走,時間還是無法確定。分會工作人員希望開發商能給個時間表,最晚什么時候可以退款,省得李女士來回跑。開發商回復稱大約在9月底。
9月30日,李女士致電元和分會,說還是沒得到退款通知。分會工作人員再次聯系開發商詢問沒退款的原因,對方答復稱會計下午去銀行回來后,李女士可去辦手續。把結果通知李女士后,分會工作人員松了一口氣,以為這件事圓滿總算結束了。誰知10月11日,李女士又打來求助電話,原來9月30日她接到元和分會的電話后,即去開發公司財務部辦理退款手續,會計給她一張有效期為10天的10萬元支票,稱國慶后再付清余款。李女士拿了支票回家后,以為是10個工作日內取款都沒事,可等她去銀行支取時,卻被告知支票已經過期。她立即聯系開發公司,人家不予理睬,她才慌了神,只得再次向元和分會求助。
得知事情原委,分會工作人員一邊安撫李女士,讓她別著急,一邊再與開發商聯系。經過一番耐心調解,開發商終于同意重新給李女士開張支票。“感謝元和工商分局,感謝消保委給我們幫了大忙,送什么都表達不了我們的感激之情,唯有送上這面錦旗略表我們心意。”李女士拉著分會工作人員的手,久久不愿松開。
責任編輯:蘇州房產網
(湯美蓉 溫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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