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名費”五萬元合理嗎?12315提醒簽訂購房合同有講究

2019-01-22 22:37
房地產知識
精選回答
購房是百姓安居大事,所涉費用較多,簽訂購房合同有講究。28日,從市工商局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中心了解到一個典型案例,極具借鑒意義。
日前,市民陳先生投訴稱,2013年5月,其付首付給柳北區某房開公司20多萬元,以按揭的方式購買一套價值75萬的商品房。因各種原因,無法在銀行辦理按揭手續,陳先生遂向房開公司提出在半年內分期付完余下房款;在得到房開公司同意后,陳先生在半年內陸續支付房款,于2015年1月支付完畢。
2015年底,交房后,該房開公司一直未辦理房產證,陳先生便在房開公司拿到辦理房產證的相關材料。但是,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發現,陳先生提交的購房合同為按揭合同,欲辦理房產證,需要房開公司出具全款買房的證明。對此,房開公司說明,按揭合同已備案,若更改合同須將原合同撤銷,需收取更名費5萬元。
市工商部門調解人員調查后提出,陳先生既然已支付完房屋全款,且辦理房產證所需材料也完全齊備,房開公司應盡最大努力配合,最終房開公司為陳先生開具全款買房證明。
12315提醒:購房前,消費者應把相關材料提交到房開公司指定銀行,讓其先審核是否符合辦理按揭貸款的條件,條件符合再支付首付款。另外,與房開公司簽訂購房合同時最好約定貸款不能通過審批時如何處理,遇重大事項涉及合同內容的變更,消費者應及時和房開公司簽訂新的合同,一旦遇到糾紛,合同、書面協議和票據等是維權的最有效證據。
責任編輯:柳州房產網
記者 江宏坤、通訊員 麥琳
日前,市民陳先生投訴稱,2013年5月,其付首付給柳北區某房開公司20多萬元,以按揭的方式購買一套價值75萬的商品房。因各種原因,無法在銀行辦理按揭手續,陳先生遂向房開公司提出在半年內分期付完余下房款;在得到房開公司同意后,陳先生在半年內陸續支付房款,于2015年1月支付完畢。
2015年底,交房后,該房開公司一直未辦理房產證,陳先生便在房開公司拿到辦理房產證的相關材料。但是,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發現,陳先生提交的購房合同為按揭合同,欲辦理房產證,需要房開公司出具全款買房的證明。對此,房開公司說明,按揭合同已備案,若更改合同須將原合同撤銷,需收取更名費5萬元。
市工商部門調解人員調查后提出,陳先生既然已支付完房屋全款,且辦理房產證所需材料也完全齊備,房開公司應盡最大努力配合,最終房開公司為陳先生開具全款買房證明。
12315提醒:購房前,消費者應把相關材料提交到房開公司指定銀行,讓其先審核是否符合辦理按揭貸款的條件,條件符合再支付首付款。另外,與房開公司簽訂購房合同時最好約定貸款不能通過審批時如何處理,遇重大事項涉及合同內容的變更,消費者應及時和房開公司簽訂新的合同,一旦遇到糾紛,合同、書面協議和票據等是維權的最有效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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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江宏坤、通訊員 麥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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