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賣,損失誰賠?
房產問答2018-12-16 00:41
房地產知識
精選回答
業主提問:
曾先生來電咨詢,2015年2月,曾先生以58萬的價格向田女士購買了其拆遷獲得的安置房,并在支付部分房款后搬進去居住。但由于該房屋沒有“兩證”,雙方商定在房屋產證辦下來后再進行過戶,又因雙方是朋友關系,故就房屋買賣事宜僅有口頭約定,未簽訂書面合同。
但2015年10月,田女士又將該房屋過戶到了方女士名下,現方女士要求曾先生騰退房屋,曾先生想問現在他應該怎么辦?
律師解答:
根據我國《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田女士已經將該房屋過戶到了方女士名下,所以現在方女士擁有該房屋的所有權,她有權要求曾先生騰退房屋。而曾先生只能向田女士要求賠償,曾先生可以要求田女士返還購房款,同時賠償由此給其造成的損失。
責任編輯:北京房產網
感謝北京觀韜(蘇州)律師事務所劉漢文房地產專業律師團隊提供專業解答。
曾先生來電咨詢,2015年2月,曾先生以58萬的價格向田女士購買了其拆遷獲得的安置房,并在支付部分房款后搬進去居住。但由于該房屋沒有“兩證”,雙方商定在房屋產證辦下來后再進行過戶,又因雙方是朋友關系,故就房屋買賣事宜僅有口頭約定,未簽訂書面合同。
但2015年10月,田女士又將該房屋過戶到了方女士名下,現方女士要求曾先生騰退房屋,曾先生想問現在他應該怎么辦?
律師解答:
根據我國《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田女士已經將該房屋過戶到了方女士名下,所以現在方女士擁有該房屋的所有權,她有權要求曾先生騰退房屋。而曾先生只能向田女士要求賠償,曾先生可以要求田女士返還購房款,同時賠償由此給其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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