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客修出租房跌傷 房東賠償1.5萬元

2019-01-21 22:13
房地產知識
精選回答
租住的房子漏水了,房客沈老漢爬上屋頂修理,誰知,房屋年久失修,一根橫梁斷裂,老漢不慎從高處跌落受傷,花去醫藥費1.8萬余元。好心辦事卻摔傷,沈老漢要求房東承擔一定責任未果后,雙方鬧到了西林司法所。昨天,經調解,房東最終賠償沈老漢1.5萬元。
據個人房源網(www.emoee.com)了解,沈老漢是安徽人,租住在西林街道某村上,在工地打零工。今年5月,因租住的房子較為破舊,屋頂漏水嚴重,沈老漢是瓦工出身,就打電話給房東,說自己愿意修繕一下,房東同意。沈老漢遂爬上房頂,哪曉得,房屋年久失修,他腳踩的一處支撐橫梁突然斷裂,沈老漢跌落在地,疼得無法爬起。附近村民急忙將他送醫,花去醫藥費1.8萬余元。
本是好心幫房東維修,卻遭遇意外傷害,沈老漢認為,房東應對自己有所賠償。但房東認為,自己沒有讓他修屋頂,是他自作主張爬上去的,自己沒有責任。雙方各執一詞,昨天來到西林司法所調解。
調解員了解情況后,首先解釋,根據《合同法》第221條之規定,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期。據此,雖然此次是沈老漢主動提出要修理屋頂,但是產生的維修費用應由房東負擔。
另外,沈老漢無償為房東修繕房屋,構成幫工關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幫工人因幫工活動遭受人身損害的,被幫工人應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在本案中,沈老漢提出修房,房東并未拒絕,房東作為受益人,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不過,沈老漢作為成年人,在維修房屋的過程中未盡安全注意義務,自身也存在過錯,對損害的發生也應承擔部分責任。
梳理事實、說清道理后,沈老漢和房東都冷靜了下來。經協商決定:房東賠償各項損失1.5萬元。
責任編輯:常州房產網
芮偉芬13961158906 許小花
據個人房源網(www.emoee.com)了解,沈老漢是安徽人,租住在西林街道某村上,在工地打零工。今年5月,因租住的房子較為破舊,屋頂漏水嚴重,沈老漢是瓦工出身,就打電話給房東,說自己愿意修繕一下,房東同意。沈老漢遂爬上房頂,哪曉得,房屋年久失修,他腳踩的一處支撐橫梁突然斷裂,沈老漢跌落在地,疼得無法爬起。附近村民急忙將他送醫,花去醫藥費1.8萬余元。
本是好心幫房東維修,卻遭遇意外傷害,沈老漢認為,房東應對自己有所賠償。但房東認為,自己沒有讓他修屋頂,是他自作主張爬上去的,自己沒有責任。雙方各執一詞,昨天來到西林司法所調解。
調解員了解情況后,首先解釋,根據《合同法》第221條之規定,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期。據此,雖然此次是沈老漢主動提出要修理屋頂,但是產生的維修費用應由房東負擔。
另外,沈老漢無償為房東修繕房屋,構成幫工關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幫工人因幫工活動遭受人身損害的,被幫工人應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在本案中,沈老漢提出修房,房東并未拒絕,房東作為受益人,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不過,沈老漢作為成年人,在維修房屋的過程中未盡安全注意義務,自身也存在過錯,對損害的發生也應承擔部分責任。
梳理事實、說清道理后,沈老漢和房東都冷靜了下來。經協商決定:房東賠償各項損失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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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偉芬13961158906 許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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