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庫存又添新招,新余購房補貼等新政出臺

2018-12-26 05:49
房地產知識
精選回答
新余個人房源網消息:2016年5月8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文件發布關于做好房地產去庫存的18條意見。該意見首次出臺買房有補貼的政策、農民工進城買房仍可享受惠農政策,首套房首付降為20%等一系列樓市利好政策,于5月10日正式執行。
大力鼓勵進城購房
凡在中心城區(東至規劃的東環快速路、南至環城南路、西至環城西路、北至滬昆高鐵線)范圍內購買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農村居民,可自主選擇在購房所在地申請城鎮居民常住戶口。
申請城鎮常住戶口的,其共同居住的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及近親屬可隨遷進城辦理城鎮居民常住戶口。戶口遷出后,其宅基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集體經營收益權等權益不變,按規定享受各項惠農政策;鼓勵進城農村居民將自家承包地的經營權采取轉包、租賃、互換、轉讓等方式進行流轉。
嚴格落實稅收優惠政策
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
購房人擁有的住宅數以市房管部門出具的查詢證明為準,查詢證明只載明購房人家庭擁有商品住房的套數情況,不計算其自建住房、房改房、集資房、繼承住房、征收(拆遷)安置住房、集體土地房屋的套數。
實施購房補貼政策
凡是在2016年5月10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商品住宅(不含二手房),財政給予每平方米150元補貼,開發企業給予每平方米150元的優惠。財政補貼資金按建筑業、房地產稅收分成比例由市與縣、區共同負擔。沒有參與本次購房獎補政策的房地產開發樓盤,不給予獎補。獎補辦法由財政部門會同房管、稅務部門制定。
強化教育就業醫療保障
農民(含市外人員)進城購房憑購房證明,其子女進城接受義務教育的,享有與城鎮居民子女同等待遇,由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統籌安排。考生父母或本人在本市已購房產的應屆、歷屆初中畢業生,即可在教育行政部門辦理學籍,參加中考及錄取。
農民(含市外人員)進城購房定居后就業創業的可享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供的職業介紹、技能培訓、創業指導等活動,按照國家政策優先提供創業培訓,創業擔保貸款支持。
農村居民到中心城區購買商品住房,養老保險可自主選擇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可自主選擇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
加大貨幣化安置力度
大力推進棚改貨幣化安置,出臺鼓勵和引導棚改貨幣化安置的傾斜政策。2016年確保棚改貨幣化安置比例不低于50%,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貨幣化安置比例力爭達到100%。全面實行公租房貨幣化補貼制度,不再新建公租房。
不再新建人才公寓,通過貨幣補貼或收儲符合條件的商品住宅作為人才公寓房源。
嚴格控制土地供應和容積率
繼續嚴控商品房開發用地供應,把握土地供應節奏,防止土地過量投放,從源頭上減少房地產庫存。在2016年至2018年期間,商品房開發用地出讓每年控制在150畝以內。
對新投放土地,應注重容積率和建筑高度的控制,容積率原則上控制在2.0以下,提升住宅小區品質和檔次。
允許未開發用地轉換用途
未開發房地產用地在符合總規、控規前提下,可按規定程序調整土地用途、規劃條件,引導未開發房地產用地轉型利用,用于國家支持的新興產業、養老產業、文體產業等項目的開發建設。從嚴控制其他用地轉為商住用地。
降低住宅質量保修金交存額度
開發項目總建筑面積在10萬平方米(含)以下的,繳交額度不超過30萬元;開發項目總建筑面積在10萬平方米以上的,繳交額度不超過50萬元。
對分期建設的項目,開發企業已交存的項目首期住宅質量保修金可滾動使用,按各期建筑面積合并計算,補足差額。同一開發企業對不同項目已交存的住宅質量保修金,可以聯保,繳交額度按項目總建筑面積合并計算,補足差額。
支持個人購房貸款需求
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為20%。鼓勵我市金融機構對農民進城首次購房的首付款比例在現有比例基礎上再適度降低,對其發放的購房貸款在基準利率上適當下浮,二套房執行基準稅率不得上浮。
居民家庭購買住房時,不再以家庭擁有的房屋數量來認定,只要還清住房貸款,再次貸款按照首套房認定。對擁有一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
大力釋放住房公積金
繼續落實好公積金提取、貸款優惠政策,首付款比例不區分首套房、二套房,統一降低為20%,貸款額度提高為60萬元,實施提貸并舉,全面推行異地貸款業務,確保符合條件的職工購房應貸盡貸。積極推進農民工和個體工商戶住房公積金制度。
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合理融資需求
對經營和銷售正常的房地產企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提高房地產開發貸款審批效率,合理保持房地產開發貸款規模。對出現滯銷和資金困難的房地產企業,商業銀行不能采取簡單抽貸方式,保持企業現有房地產開發貸款存量余額,應通過政府、房企、銀行、承建商的合作協調機制化解風險,共同維護市場穩定。
利用融資平臺調節房地產市場
由地方政府融資平臺以房地產開發成本價一定的折扣率,將房地產企業部門房源進行收購,作為棚戶區改造被征收戶的安置房和貧困戶申請保障性住房的儲備房源。
降低開發成本,減輕企業負擔
全面清理房地產開發過程中的各項收費,公布房地產開發的收費清單,努力降低開發成本。
調整土地出讓金的付款期限,新出讓的土地首期付款按50%繳納,剩余50%可在成交之日起1年內繳清。
市政公用設施配套費辦理報建手續時先按50%繳納,余款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前繳清。
對房地產樓盤施工地域內的公益廣告宣傳發布免費;對房地產樓盤施工地域內的商業廣告宣傳發布費減半收取。
取消商品住宅強制安裝太陽能設備要求,由開發企業根據項目需要自主擺選擇安裝;本意見下發之前的審批項目,仍按原有關規定執行。
鼓勵機關團體等單位團購商品房
鼓勵機關、事業等單位職工團購商品住房,引導開發企業根據團購規模對購房戶給予優惠。經房管、財政策等部門認定。團購50(含)套以上,政府減免返還50%的規費(不含人防建設費,下同);團購100(含)套以上,政府減免或返還100%的規費。
穩定房地產市場預期
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房地產市場分析監測,完善市場發布制度,建立市場風險預警機制。房地產開發企業要主動應對市場變化,采取有效措施,促進市場交易,增強市場信心。
責任編輯:新余房產網
記者 莫宇龍 通訊員 曹菊英 傅秋香 報道
大力鼓勵進城購房
凡在中心城區(東至規劃的東環快速路、南至環城南路、西至環城西路、北至滬昆高鐵線)范圍內購買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農村居民,可自主選擇在購房所在地申請城鎮居民常住戶口。
申請城鎮常住戶口的,其共同居住的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及近親屬可隨遷進城辦理城鎮居民常住戶口。戶口遷出后,其宅基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集體經營收益權等權益不變,按規定享受各項惠農政策;鼓勵進城農村居民將自家承包地的經營權采取轉包、租賃、互換、轉讓等方式進行流轉。
嚴格落實稅收優惠政策
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
購房人擁有的住宅數以市房管部門出具的查詢證明為準,查詢證明只載明購房人家庭擁有商品住房的套數情況,不計算其自建住房、房改房、集資房、繼承住房、征收(拆遷)安置住房、集體土地房屋的套數。
實施購房補貼政策
凡是在2016年5月10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商品住宅(不含二手房),財政給予每平方米150元補貼,開發企業給予每平方米150元的優惠。財政補貼資金按建筑業、房地產稅收分成比例由市與縣、區共同負擔。沒有參與本次購房獎補政策的房地產開發樓盤,不給予獎補。獎補辦法由財政部門會同房管、稅務部門制定。
強化教育就業醫療保障
農民(含市外人員)進城購房憑購房證明,其子女進城接受義務教育的,享有與城鎮居民子女同等待遇,由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統籌安排。考生父母或本人在本市已購房產的應屆、歷屆初中畢業生,即可在教育行政部門辦理學籍,參加中考及錄取。
農民(含市外人員)進城購房定居后就業創業的可享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供的職業介紹、技能培訓、創業指導等活動,按照國家政策優先提供創業培訓,創業擔保貸款支持。
農村居民到中心城區購買商品住房,養老保險可自主選擇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可自主選擇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
加大貨幣化安置力度
大力推進棚改貨幣化安置,出臺鼓勵和引導棚改貨幣化安置的傾斜政策。2016年確保棚改貨幣化安置比例不低于50%,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貨幣化安置比例力爭達到100%。全面實行公租房貨幣化補貼制度,不再新建公租房。
不再新建人才公寓,通過貨幣補貼或收儲符合條件的商品住宅作為人才公寓房源。
嚴格控制土地供應和容積率
繼續嚴控商品房開發用地供應,把握土地供應節奏,防止土地過量投放,從源頭上減少房地產庫存。在2016年至2018年期間,商品房開發用地出讓每年控制在150畝以內。
對新投放土地,應注重容積率和建筑高度的控制,容積率原則上控制在2.0以下,提升住宅小區品質和檔次。
允許未開發用地轉換用途
未開發房地產用地在符合總規、控規前提下,可按規定程序調整土地用途、規劃條件,引導未開發房地產用地轉型利用,用于國家支持的新興產業、養老產業、文體產業等項目的開發建設。從嚴控制其他用地轉為商住用地。
降低住宅質量保修金交存額度
開發項目總建筑面積在10萬平方米(含)以下的,繳交額度不超過30萬元;開發項目總建筑面積在10萬平方米以上的,繳交額度不超過50萬元。
對分期建設的項目,開發企業已交存的項目首期住宅質量保修金可滾動使用,按各期建筑面積合并計算,補足差額。同一開發企業對不同項目已交存的住宅質量保修金,可以聯保,繳交額度按項目總建筑面積合并計算,補足差額。
支持個人購房貸款需求
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為20%。鼓勵我市金融機構對農民進城首次購房的首付款比例在現有比例基礎上再適度降低,對其發放的購房貸款在基準利率上適當下浮,二套房執行基準稅率不得上浮。
居民家庭購買住房時,不再以家庭擁有的房屋數量來認定,只要還清住房貸款,再次貸款按照首套房認定。對擁有一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
大力釋放住房公積金
繼續落實好公積金提取、貸款優惠政策,首付款比例不區分首套房、二套房,統一降低為20%,貸款額度提高為60萬元,實施提貸并舉,全面推行異地貸款業務,確保符合條件的職工購房應貸盡貸。積極推進農民工和個體工商戶住房公積金制度。
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合理融資需求
對經營和銷售正常的房地產企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提高房地產開發貸款審批效率,合理保持房地產開發貸款規模。對出現滯銷和資金困難的房地產企業,商業銀行不能采取簡單抽貸方式,保持企業現有房地產開發貸款存量余額,應通過政府、房企、銀行、承建商的合作協調機制化解風險,共同維護市場穩定。
利用融資平臺調節房地產市場
由地方政府融資平臺以房地產開發成本價一定的折扣率,將房地產企業部門房源進行收購,作為棚戶區改造被征收戶的安置房和貧困戶申請保障性住房的儲備房源。
降低開發成本,減輕企業負擔
全面清理房地產開發過程中的各項收費,公布房地產開發的收費清單,努力降低開發成本。
調整土地出讓金的付款期限,新出讓的土地首期付款按50%繳納,剩余50%可在成交之日起1年內繳清。
市政公用設施配套費辦理報建手續時先按50%繳納,余款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前繳清。
對房地產樓盤施工地域內的公益廣告宣傳發布免費;對房地產樓盤施工地域內的商業廣告宣傳發布費減半收取。
取消商品住宅強制安裝太陽能設備要求,由開發企業根據項目需要自主擺選擇安裝;本意見下發之前的審批項目,仍按原有關規定執行。
鼓勵機關團體等單位團購商品房
鼓勵機關、事業等單位職工團購商品住房,引導開發企業根據團購規模對購房戶給予優惠。經房管、財政策等部門認定。團購50(含)套以上,政府減免返還50%的規費(不含人防建設費,下同);團購100(含)套以上,政府減免或返還100%的規費。
穩定房地產市場預期
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房地產市場分析監測,完善市場發布制度,建立市場風險預警機制。房地產開發企業要主動應對市場變化,采取有效措施,促進市場交易,增強市場信心。
責任編輯:新余房產網
記者 莫宇龍 通訊員 曹菊英 傅秋香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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