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住房變門市賣饅頭工商不給辦營業執照,屬違章建筑?
房產問答2019-01-09 14:41
房地產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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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住房變門市賣饅頭辦照“卡殼”所轄社區拒絕蓋章:系違建有隱患
達州個人房源網2016年5月13日消息:“我把自家底樓的窗戶打開變成門市,已經經營好多年了。如今工商部門要求統一辦理工商執照,到所轄社區去簽字蓋章卻被‘卡殼’,我不知該怎么辦?”昨日,達城市民何國建專程來到本報民生熱線辦公室,希望記者能幫他一下,讓他如愿辦理工商營業執照。
業主:辦營業執照 到社區蓋章被拒
據何先生說,他家住在通川區馬房壩社區廖家灣巷29號安置房7號樓一單元底樓,在7年前,他把自家窗戶打開變成了門市,經營手工老面饅頭。今年4月中旬,轄區工商所工作人員通知他,該條街初具商業規模,所有門市經營者都要申辦工商營業執照。但該門市是住宅樓改的,必須先到社區簽字蓋章后,再到工商部門辦理。
前不久,何先生帶著本單元7戶住戶同意他將住宅樓改為門市的簽名,到馬房壩社區去簽字蓋章,不料社區工作人員表示,干部和群眾有意見不能簽。這個答復讓何先生難以接受。據他了解,同樓二單元底樓與他家情況完全一樣,其門市開設的是面包店,該門市已順利在社區簽字蓋章,取得了工商營業執照。
“同一個社區同一棟樓,卻遭遇兩種政策,真讓人難以接受!”何先生不解地說,社區就是為老百姓服務的嘛,為什么蓋個章還這么難?
社區:屬違章建筑 從安全考慮不能辦理
當事人何先生反映的情況是否屬實?昨日上午,記者就此聯系了通川區西外朝陽辦事處馬房壩社區。社區廖姓工作人員接受記者采訪時稱,該安置房用途是住房,理論上不能經商。加上該房系磚混結構,當事人何先生把靠窗戶的一面墻和臥室的一面墻全打了,改變了房屋結構,屬違章建筑。當初社區工作人員進行勸告時,何先生置之不理,根本不聽工作人員的“招呼”。
“將來一旦出現安全事故,這個責任誰擔?”廖姓工作人員說,因而何先生到社區辦理蓋章事宜他們沒有受理。同時,廖姓工作人員表示,的確有住宅樓改商用的相關文件,但其前置條件一是同樓住戶簽字同意,二是不改變主體結構,不存在違章建筑的情形。至于何先生所反映的二單元底樓面包店這家門市,不是他本人蓋的章,他不清楚。
責任編輯:達州房產網
記者 羅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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