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管部門發文4次業主仍無動于衷 西區依法拆除違法建筑

2019-01-09 21:15
房地產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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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1日,西區組織100余名工作人員和數臺大型機械,對位于西區政務中心大樓西南側的違法建筑進行依法拆除,拆除面積達1041平方米。
據攀枝花個人房源網了解,當天拆除的違法建筑為攀枝花市鸝治商務服務有限公司所建。在修建過程中,這家公司未辦理相關規劃建設手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和《四川省城鄉規劃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經有關部門鑒定屬違法建筑。
該區多次溝通無果,并由西區住建局分別于2015年4月16日對攀枝花市鸝治商務服務有限公司下發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2015年7月10日下發了《責令限期拆除違法建設決定書》、2015年9月8日下發了《拆除違法建設催告書》、2015年12月24日下發了《責令限期自行拆除違法建設公告》,責令建設當事人限期自行拆除,但建設當事人抱有僥幸心理,對限期自行拆除的要求無動于衷。
為進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堅決打擊城區內違法建設行為,有效遏制違法建筑蔓延勢頭,該區決定依法對攀枝花市鸝治商務服務有限責任公司修建的違法建筑物實施拆除。拆除過程中,在現場指揮部和多個部門的協作下,雇用施工隊伍對拆除房屋進行現場核實,對拆除房屋內物品進行清點、攝像、搬運貯存,并組織施工人員和機械對違法建筑進行了徹底拆除。
圖為拆除現場。
記者 周越 特約通訊員 張儒溟 楊恒 孫語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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