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買賣房屋一定要夫妻雙方到場嗎?

2018-12-25 05:44
房地產知識
精選回答
隨著樓市新政落地,特別是營業稅免征期5年降為2年、契稅和營業稅率雙雙下降,刺激了二手房市場的活躍。二手房的買賣涉及到產權的轉讓和變更,很多市民在交易中遇到了困惑和麻煩。市民張女士就遇在買二手房時,由于房東的丈夫一直沒有出現,讓她產生了擔憂。
事件
張女士欲購買市區某樓盤的房產,因該樓盤已售罄,她將目光轉向了二手房市場。她聯系某房產中介,得知恰好有房主出讓該樓盤小區。談好價格之后,中介就請賣方李女士與買方張女士見面,接著就進行簽訂合同、辦理手續。
房屋總價102萬元,張女士需提前支付28萬首付款給李女士,剩下的通過貸款由銀行支付。令張女士困惑的是,房產交易全過程,都未見到李女士的配偶到場,令張女士有些擔心,這套房產是否存在糾紛。
調查
據悉,張女士幾番要求李女士配偶到場,都被對方以各種理由推脫。李女士解釋,該房產產權屬于她本人的婚前財產,并且自己配偶已知并同意自己的賣房行為。
經記者調查,房產證上姓名確實只登記了李女士一人。但張女士認為,這并不能證明該套房產就屬于李女士的婚前財產。擔心引起糾紛,她希望李女士進行舉證或直接請配偶到場,一同在合同上簽字。日前,她致電本報房友熱線咨詢:“買二手房,房東夫妻一定要到場嗎?”
律師面對面
那么,張女士的擔心是否有必要呢?為此,記者咨詢了浙江無劍律師事務所陳慶林律師。
針對張女士的疑問,陳慶林律師認為,如果房產證上確實只屬于李女士,并且能提供婚前財產公證證明的情況下,可以由李女士本人處置房產。否則,容易存在糾紛。另外,由于出售二手房,若需辦理稅收減免,賣房要提交家庭只有一套或多套房的證明。買賣二手房情況相對較復雜,最好還是由夫妻雙方到場,以免糾紛。
面對二手房買賣的諸多典型問題,陳慶林律師還提醒消費者,做好事前調查和準備,一旦已經交易產生糾紛,容易產生損失。
首先,在二手房買賣中,買受方要審查賣方身份證件、房產證等。買受方有權對意向購買的房屋產權,到房管部門進行查詢。在買前,應該確定房屋產權的歸屬、是否存在抵押或查封等情況。
其次,在簽訂購房合同中,應該明確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盡量寫清權責細則,比如明確不能過戶怎么辦,出現糾紛怎么辦,并約定違約金。一旦出現糾紛,即可根據合同,追究對方責任。
再次,也是較多人容易忽略的一點。即交易后,及時辦理房產證過戶。不少二手房買受方,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及時辦理過戶及辦理房產證。這一期間,產權實際上還歸于賣方,存在風險。請二手房買受方務必及時辦理房產證過戶。
最后,陳慶林律師補充解釋,如果賣方在售房過程中存在欺瞞行為,或有特殊情況,比如隱瞞房產為“兇宅”等情況,視為欺詐,買受方可申請交易不成立。
責任編輯:衢州房產網
作者:見習記者 諸葛昕
欄目主持:阿云
嘉賓律師:陳慶林 浙江無劍律師事務所
事件
張女士欲購買市區某樓盤的房產,因該樓盤已售罄,她將目光轉向了二手房市場。她聯系某房產中介,得知恰好有房主出讓該樓盤小區。談好價格之后,中介就請賣方李女士與買方張女士見面,接著就進行簽訂合同、辦理手續。
房屋總價102萬元,張女士需提前支付28萬首付款給李女士,剩下的通過貸款由銀行支付。令張女士困惑的是,房產交易全過程,都未見到李女士的配偶到場,令張女士有些擔心,這套房產是否存在糾紛。
調查
據悉,張女士幾番要求李女士配偶到場,都被對方以各種理由推脫。李女士解釋,該房產產權屬于她本人的婚前財產,并且自己配偶已知并同意自己的賣房行為。
經記者調查,房產證上姓名確實只登記了李女士一人。但張女士認為,這并不能證明該套房產就屬于李女士的婚前財產。擔心引起糾紛,她希望李女士進行舉證或直接請配偶到場,一同在合同上簽字。日前,她致電本報房友熱線咨詢:“買二手房,房東夫妻一定要到場嗎?”
律師面對面
那么,張女士的擔心是否有必要呢?為此,記者咨詢了浙江無劍律師事務所陳慶林律師。
針對張女士的疑問,陳慶林律師認為,如果房產證上確實只屬于李女士,并且能提供婚前財產公證證明的情況下,可以由李女士本人處置房產。否則,容易存在糾紛。另外,由于出售二手房,若需辦理稅收減免,賣房要提交家庭只有一套或多套房的證明。買賣二手房情況相對較復雜,最好還是由夫妻雙方到場,以免糾紛。
面對二手房買賣的諸多典型問題,陳慶林律師還提醒消費者,做好事前調查和準備,一旦已經交易產生糾紛,容易產生損失。
首先,在二手房買賣中,買受方要審查賣方身份證件、房產證等。買受方有權對意向購買的房屋產權,到房管部門進行查詢。在買前,應該確定房屋產權的歸屬、是否存在抵押或查封等情況。
其次,在簽訂購房合同中,應該明確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盡量寫清權責細則,比如明確不能過戶怎么辦,出現糾紛怎么辦,并約定違約金。一旦出現糾紛,即可根據合同,追究對方責任。
再次,也是較多人容易忽略的一點。即交易后,及時辦理房產證過戶。不少二手房買受方,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及時辦理過戶及辦理房產證。這一期間,產權實際上還歸于賣方,存在風險。請二手房買受方務必及時辦理房產證過戶。
最后,陳慶林律師補充解釋,如果賣方在售房過程中存在欺瞞行為,或有特殊情況,比如隱瞞房產為“兇宅”等情況,視為欺詐,買受方可申請交易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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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賓律師:陳慶林 浙江無劍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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